1. 第一句
That the ability to communicate one's mental state, even if this is only the state of one's cognitive powers, arries a pleasure with it, could easily be established (empirically and psychologically) from man's natural propensity to sociability.
Well, 第一句不知道重不重要,不過意思我還真搞不清楚。大致有三個(相關的)問題。
>>>>>>>>>>>>>>> >>>>>這個句子說的工作是經驗的(empirical)且是心理學的(psychological),而康德在第九節要進行的工作是先驗的(transcendental),這裡只是概略的說:要給「可溝通心智狀態的能力本身就在溝通中帶有愉悅感,即便僅僅被溝通的只是認知能力(按:想像力與知性)的狀態(按:而非整全的心智能力的狀態)而已」這樣的一個事實找論證基礎,在經驗中與心理學裡都是很容易的事(不論是就人的天性、自然傾向來說--按:在經驗中人展現出的、生物學上的可被觀察的徵相、或是就社會群性裡顯露的徵相來說)。
2. 第三句
When we make a judgment of taste, the pleasure we feel is something we require from everyone else as necessary, ..., even though in fact, apart from a reference to the subject's feeling, beauty is nothing by itself.
這句的前半部,尤其是 "something we require from everyone else as necessary",究竟是何意?我從英翻中的方式理解,實在搞不太清楚他的意思。當我們進行審美判斷之時,我們感受到的 the pleasure 是 something 我們需要從每一個其他人拿過來的?(?!)(不要笑我...)
>>>>>>>>>>>>>>>>>>>>>>>>>>>>>>>我們所感受到的的愉悅感是某種我們會要求所有人都必須同意的、能有同感的。就像我們之前讀過,我們是以「人」的身份、代表所有人感受到美、下了個關於美的判斷,而不是以「個人」的身份、代表「我」而已。
而後半部的 "apart from a reference to the subject's feeling, beauty is nothing by itself",這一句講的好...直接,又絕對。他的意思是不是就是,美就其本身而言,除了作為 a reference to the subject's feeling,什麼都不是?(說真的,我不是那麼地不確定,但的確是有些糊塗了。)
>>>>>>>>>>>>>>>>>>>>>>>>>>>>>>>除了與主體的感受相關這一點之外,「美」作為一個對象就沒有任何其他意涵了。這正如同他先前講過:美僅僅與主體感受到的愉悅感有關(第一節)、美不是物的某一屬性(按:「這個杯子是白色的」與「這個杯子是美的」兩種關聯--杯子與白色、杯子與美--是不同的判斷類型;「(我)喜歡一個白色的杯子」裡我關聯杯子、白色與我的喜歡三種覺察,白色除了與我的喜好有關聯之外,它本身是那個杯子的屬性與物性、我還有關於顏色的感官基礎、還有很多相關的客觀聯想以及允許該聯想的有效性的龐大支撐系統,甚至該系統也可能延伸到我的喜歡...)。
Edited 1 time(s). Last edit at 03/17/2009 11:53AM by gust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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