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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擁具殺傷力魚槍 法官認「繼承傳統」判無罪

原住民擁具殺傷力魚槍 法官認「繼承傳統」判無罪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原住民擁具殺傷力魚槍 法官認「繼承傳統」判無罪

2016-11-01 19:57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陳姓阿美族原住民男子酒駕被逮,警方在車內查獲一把具殺傷力的魚槍,依公共危險、非法持有魚槍等罪送辦、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審酌魚槍是部落長輩贈送,有傳承傳統之意,認定陳不構成非法持有魚槍罪,今天依公共危險罪將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34歲陳姓男子今年3月底晚間在桃園市和友人飲酒後,仍自行開車要返回新北市板橋區的住處,路上遭警方攔查;警方在他的車上查獲一把可發射金屬箭、具有殺傷力的魚槍,一併送辦。

法院審理時,陳承認酒駕、持有魚槍,辯稱魚槍是台東縣長濱鄉部落老家的長輩贈與,為部落長輩世代相傳,已經傳了3代;部落習俗是長輩退休不再捕魚,就把魚槍交給晚輩,當做傳承。而且這把魚槍因為實用性不佳,他並不常用。

陳的遠親也證稱,陳從事木工,不是以捕魚維生,部落長輩老了會教晚輩獵魚的技能,並把魚槍送給晚輩;他和陳的老家住得近,部落男兒在豐年祭或婚喪喜慶時都要獵魚,各家會把漁獲擺出來讓族人看,這對家族而言是一種榮耀。

法官認為,人類生活需求不應僅侷限追求溫飽,更多是來自尊嚴、文化及情感所形塑的生活模式;魚槍在阿美族傳統社會中,不僅是謀生工具,也是族群文化傳承的重要媒介,屬於傳統習俗文化的獵槍,應認作供生活工具之用,屬於法律不罰之行為,魚槍部分判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