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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汪彥成:販賣野蠻?──關於「抓豬」的「多元」想像 

【讀者投書】汪彥成:販賣野蠻?──關於「抓豬」的「多元」想像 

2014/05/14
作者:
汪彥成
關鍵字: 原住民 祭典 多元文化 射耳祭 動保 原民會

「我們原住民的祭典不該被保留,很野蠻?那你們供神豬的就是文化?」 紀曉君的嚴厲責問,在每每以「多元」價值自居的台灣族群文化上,劃下一道傷口。近幾年間,原住民鄉鎮逐漸興起將「抓動物」比賽納入祭儀慶典及觀光活動的風潮,以象徵、展演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引發動保團體非議;今年五月,原民會更直接致電台東縣延平鄉,要求停辦布農族「射耳祭」觀光活動中的「抓豬」比賽,引發網友撻伐「神豬文化一樣殘忍」。

首先要說的是,該動保團體同樣關注漢人中的動物文化問題;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的網站上,批判、紀錄「賽神豬」的文章與資料,絕對不比與原住民相關的內容來得少。不過,難道重新開放「抓動物」,事情就解決了嗎?或者,「漢人、原住民各打五十大板」,真的就是多元文化的鐵證嗎?在影像紀錄中,我們看到為了競賽獎勵,小型動物的肢體被直接搶抓、撕裂,主持人則用漢語戲謔地問:「頭咧?頭咧?」懷孕的母豬被壓制在地,口鼻淌血,父親執著他孩子的小手,教他用棍棒敲擊奄奄一息的豬頭。我們幾乎難以相信,這是對於狩獵傳統、特別是基於一種泛靈論自然觀的文化傳承,而更像一齣以殺伐為娛樂的殘酷劇碼。「抓動物」具現了怎樣的文化邏輯?我們又該如何思考「野蠻」?

我並非要替「神豬」或「抓豬」辯白。但是,我希望能概略地指出,作為一個真正冀望差異文化得以存續的人,我們應該如何更警醒地檢視「抓豬」所引發的文化階級與商品化問題,我指的並不是「誰可以殺動物」的階級──這裡的敵人根本不是「祭神豬的漢人」或「抓豬的原住民」。這個不對等的本質,並不是「誰有殘害動物的文化正當性」,而是:誰擁有優勢的權力與消費能力,足以決定文化之間的相對關係,而為抓豬的「野蠻」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 雙重結構:自己的文化自己「救/賣」

以上述延平鄉為例,攤開「射耳祭」觀光活動的計畫書,活動依據除了施政計畫與籌備會議外,行政院文建會(現文化部)「社區營造亮點計畫」也映入眼簾。「社造亮點」是文建會自100年開始推動的甄選式補助款,該計畫第一期,延平鄉就以「以布農文化火種,點亮紅葉棒球原鄉」獲選為「社造文化小鎮」;而詳查計畫細則,其關鍵字大概也不脫近年來文化官僚樂此不疲的樣板理想藍圖:「創意」、「地方」、「特色」、「發展」。

值得好奇的是,為什麼原鄉要藉由社造傳承文化,就要有「特色」?為什麼千年傳承的狩獵部落文化,為了要成為「社造亮點」,突然要變得「有創意」?在特色、創意的價值體系中,隱含的其實就是對原民文化的「發展主義」想像;而當「文化」也成為行銷學下的「產品」時,「製造亮點」便是意義所在。也唯有如此,它才能提供一種商品定位,才能成為一種準備好被消費的「符號」,指向主流漢人文化與全球化社會下所極度缺乏的,關於原始、關於在地、關於自然的「前現代」想望。

是的,是我們「想」出了抓豬。「抓豬」在傳統的射耳祭當中,並不存在。在傳統祭儀中,槍祭、進山獵獸、射耳、分肉等儀式,本身就是狩獵文化的內涵實踐;然而,「抓豬」則是「觀光及農產行銷活動」(註1) 中的一個項目,目的是要「『喚回』族人意識與對文化的傳承」,以及「振興地方觀光發展,提升『文化觀光』價值」。傳統打耳祭,是體現個人生命價值(青少年成年)、部落認同與共食分享精神的儀式,「抓豬」則是技術競賽,其競賽主體是個別的村代表隊,目的是追求勝利,以及刺激精彩的比拚過程(註2)。

可見,「抓豬」已不是傳統本身,而是一個用以「喚回」、「傳承」狩獵傳統的新儀式,一個在文化傳統式微、狩獵祭儀發生斷層危機的情境下,再現文化的手段,好提醒我們,傳統的確「還在那裏」。這是「抓豬」出現的第一層原因。然而,當觀光產值撬開部落大門,文化的「觀眾」便不再是、也不再可能只是部落的族人;我們自以為無邪的了解與觀看,在在都積極地參與了一個孱弱的部落文化,「創造傳統」的過程,以我們願意「買」的方式──不只作為觀眾,更是一個期待著生猛異文化的消費者。而這是「抓豬」競賽的第二層原因。

「抓豬」於是成為權力(文化主體消逝)與資本(市場力量入侵)雙重結構下的扭曲產品:為了尋求文化的本真性,部落嘗試凝聚新共識、組織新活動,來搶救危機中的文化;而為了獲取維繫部落文化所需的足夠資源(就業、收入、儀式成本等),原鄉政府卻又只好把部落文化當成觀光賣點,盡可能以最有效益、最可能「被買」的方式,落實起成功的商品邏輯,而把文化交給了市場。雙重扭曲,也意味著雙重的剝奪;原住民文化既在缺乏自主性的法規治理下苟延殘喘、努力謀求生存與出路,卻又在這番過程中,被迫與消費文化斡旋,考驗其自身對於價值認同的追尋。

● 多「元」:文化還是新台幣?

我們或許還是會說,資本力量的介入,未必代表傳統就會發生質變,「抓豬」的出現,正是「多元文化」的明證,予以補助就是一種保障多元文化的實踐。我們可以藉著這種觀點迴避掉一些作為主流漢文化族群、並居於優勢地位的罪惡感,以為權力位階和多元文化並不真的衝突,好像只要文化的基本形式還「存在」(例如抓豬),那麼好好擺著,也就已經叫作「多元」了。

不過,面對資本與文化霸權下的差異族群,我們永遠不該低估文化成為一種商品後,能夠多麼沉重卻又輕易地竄改,或者被竄改其本真的面貌。具體而言,根據資料,延平鄉自從100年度獲選為文建會的文化小鎮後,該年度鄉公所「社區發展支出」預算爆增為118萬,在此前5年的支出總和,不過23萬。而101年度,該支出項目更增為284萬,但是,同年度上半年由台東縣府公布的補助明細中,延平鄉從「射耳祭」(分為傳統射耳祭、射耳祭文化觀光行銷活動兩個項目)獲得的補助,合計才僅15萬。而這兩年鄉公所的稅課收入,則較前8年的平均值分別成長了22%與33%,平均年成長率達10%(註3)。 如此,我們還能質樸地以為,「文化歸文化、商品歸商品嗎」?

「抓豬」真的多元嗎?或者,「抓豬」也只是仿繪的原鄉圖騰、錯置的原民傳統服飾之後,又一個新的「原」系列商品?從市場買來的動物,被困在圍欄內,等帶著遲早被敲打、踹踢、綑綁、搬運的命運,參與者則群起圍攻「獵物」,不必置身山林險境、也毋須考慮生命倫理,這就是我們要維護的「狩獵精神」嗎?我們必須注意到,在「抓豬」的舞台周圍凝視著「多元文化」,鼓譟吆喝、群情激憤的,正是一隻隻消費者的眼睛。究竟是誰選擇了「野蠻」?

現代性的知識體系,在權力者與被治理者之間劃下深刻的界線,線內是文明、進步、理性的「現代(漢)人」,線外,是野蠻、未開化、自然的「他者(原住民)」。這並不是一個古早過時的批評,因為正是由都會漢人構成的消費力量與觀看視角,假設了一個原始野性、自然純樸的「原住民他者」,一個「多」於我們的那一「原/元」,而「抓豬」是如此完美地綜合了都會漢人對多元原住民文化的想像:它是那樣異質、那樣在地、那樣刺激好看,又那樣地野蠻!在「新台幣的多元」關注下,我們終於也看見了現代人所渴望看見的那種「多元」與「野蠻」。

● 販賣野蠻的「抓豬」悲劇

所以,為了維繫文化,我們販賣「野蠻」。就如同販賣布織鑰匙圈、木刻小紙鎮和圖騰的紋身貼紙。我們購買「野蠻」,就如同購買風景明信片、蒸餾水果酒和原民風味餐。作為優勢文化的統治者,我們一手放肆地侵略原住民傳統領域、驅逐都會原住民部落、縱容原鄉人口外移以及原住民文化的流失與衰滅,另外一手,又捏起「多元文化」的紙黏土,挾帶資本力量,不知不覺地改造著原民文化傳統,好讓「原住民」也成為一樁好生意。

而這時,原民會伸出第三隻手,要原鄉停止虐待動物,卻未思及,到底是甚麼造成原鄉文化必須以「販賣野蠻」來生存?又是怎樣的結構性因素,讓「抓豬」得以成為原鄉再現自身文化的手段?原民會知道「抓豬」殘忍,卻不知道文化的衰竭與變質,比殺豬更殘酷。

「抓豬」不是多元。「抓豬」是文化的斷層危機與商品化處境下,既妥協無奈、卻又必須信以為真的「新傳統」。如果原民會、地方機關、代議士與關心原住民文化保存者,不能從「抓豬」事件當中,通盤檢討原民政策的結構性問題、積極創造具有原住民主體性的文化環境,只片面指責原鄉祭典的「走味」,抓動物比賽只會是冰山一角,而這才是「抓豬」所隱含的真正悲劇。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跨域研究所學生)

【備註資料】

(註1)根據鄉公所102年的計畫書,該活動全名為「布農族射耳祭文化觀光行銷暨農特產品展示活動」。該年度活動中,除「抓豬」外,也有負重、搗米、傳統射箭、摔角、砍木及歌謠等競賽。

(註2)另外,傳統射耳狩獵中,錯射豬耳具有貶抑的象徵,山鹿才是主要獵物,而「抓豬」比賽中,(多半是由市場買來的)豬隻則是唯一的「獵物」;而其他原鄉的類似活動中,也有以雞或松鼠為抓捕對象者。本段資料部分整理自東吳社會系張庭瑀在〈傳統維護議題之探討〉報告中的比較分析,惟並非親身研究,若有疏漏誤解,還請不吝指正。

(註3)本段數據均採自延平鄉公所網站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