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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巴之火:盜林與土地傷痕

庫巴之火:盜林與土地傷痕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庫巴之火:盜林與土地傷痕
2013-3-07 22:00 作者:本報訊


■pasuya poiconü(浦忠成)
宜蘭山區再度發生「山老鼠」盜採珍貴林木的案件,而令人震驚的是,4名職司森林資源保護的森林警察竟然參與其間,負責提供林區資訊,並將巡山員與森林警察入山巡邏勤務的時間、路線透露已經串通好的犯罪夥伴。尤其讓人扼腕、費解的是4名森林警察都是原住民。
過去一般人印象中參與山區林木及其副產物如牛樟芝盜採的人,主要是沒有工作或不想工作、土地已賣掉或租出,無法支撐基本生計者,要不然就是心存僥倖,意圖藉由幾回冒險,躲過執法人員取締,由此而快速獲得可觀不法之財的投機者。
而今應該保護森林的警察監守自盜,還扮演居中策應、串連與訊息提供者的角色,其與前述不事生產、懶惰、投機者等,為了糊口致鋌而走險的行徑,本質上就有極大的不同。
森林警察為公務人員,依據其受國家銓定的官等職等執行公權力,並由此而獲致一定的薪資酬勞,其勾結不法之徒盜採國家林木資源,已然觸犯法律,必然要受到制裁;而其享有相對優渥穩定的薪俸與福利,卻猶不知足,尚要循非法途徑另尋財源,已是貪婪之至,徒然玷污職責與名譽,知法而犯法,其罪昭昭!
而以原住民身分參與森林保護工作,原應以族群原有土地山林知識與倫理,結合現代生態保育觀念,善用其司法警察之身分、職權,與同僚合力守護土地森林;行有餘力,則居中為林務機關及原住民族部落搭建溝通、互動及合作的橋樑,讓原住民得以參與土地山林的經營、管理與守護,長此以往,復振原有的土地與森林文化與倫理,嘗可預期。

貪婪蒙蔽心眼,原住民族傳統珍惜並守護土地山林的傳統,至此遭到誣蔑,而泰雅族不久前,同因越域盜採林木而慎重舉行的贖罪及血祭儀式,也遭到羞辱!
不論是貪圖速利而行險的部落山老鼠,或是堅守自盜的原住民森林警察,兩者違法的立足不同,卻同樣無知或篾視傳統中珍惜土地山林的文化價值,其與濫墾獵等,皆是部落原有土地知識或文化淪喪之後,必然出現的失控行徑。

然而,追根究柢其癥結仍要追溯國家對原住民族土地山林資源的攘奪,致使原住民與土地山林原本緊密的紐帶斷裂,從而使原住民竟爾能以短小的利益,就能傷害祖先曾賴以維繫生命的土地。這種竭澤而漁的牟利方式,其實是對於土地與自然主權遭剽竊的自殘式報復,甚至「余與汝偕亡」的拚命。(成大台文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