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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地劃給東管處 港口部落抗議

原保地劃給東管處 港口部落抗議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原保地劃給東管處 港口部落抗議

公所稱77年申請時東管處已取得土地 鳳林地政所否認 族人要求調閱相關文件 公所卻稱全部遺失
( 中時電子報 2011/12/17 )

新聞類型:族群部落
記者:鄧謙彬
豐濱鄉港口部落阿美族人申請原住民保留地未過,土地卻被劃給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族人向鄉公所索取當年申請過程文件,公所聲稱全部遺失,族人昨氣得在鄉公所前抗議,鄉長劉靜芳表示,此非她任內業務,不清楚狀況,無法承認過失。

不過,公所又提出土地所有權資料,證明在族人七十七年申請原保地之前,東管處已取得該土地;但鳳林地政事務所否認公所說法,強調資料顯示東管處直到八十二年才取得管理權。

豐濱鄉石門段四筆土地,族人曾於七十九年至八十二年間,向鄉公所申請劃為原保地,但未通過。八十二年七月,上述土地被國有財產局無償撥給東管處使用。

族人認為權益受損,向鄉所要資料,鄉所於八十六年一月,以公文通知族人「本鄉原住民保留地承辦人流動性大,在移交中亦未清楚交接,以致七十九年至八十二年間,申請人所申請之資料查無留存,敬請諒達」,族人為此曾多次抗議,並曾向監察院陳情,皆無下文。

日前立委廖國棟召開協調會。昨天約五十位族人到鄉所前舉白布條抗議,要求所方承認行政疏失,拿出資料。劉靜芳昨表示,鄉公所已召開專案小組調查。

劉靜芳也邀請族人陳英彥等人協調,並提出一份自鳳林地政所申請的土地所有權資料,證明東管處早在七十六年就取得地號八二三土地管理權,欲以此說明族人的要求不合理。

但經族人查證,該地段至八十二年才由國產局無償撥給東管處使用,且東管處於七十七年才成立。鳳林地政所表示,因該段土地為國有地,單是上網查詢土地管理權,未必準確,必須查核原始檔案,才能釐清管理權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