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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申請程序 縣市政府核准即可/保育山羌水鹿開放原民狩獵爭論再起

簡化申請程序 縣市政府核准即可/保育山羌水鹿開放原民狩獵爭論再起

自由時報 2010/12/2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林務局計畫開放原住民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包括山羌、台灣野山羊、水鹿、台灣獼猴等,再度引爆原住民與保育團體間的論戰。林務局表示,尊重原住民文化,開放有限度的利用;保育團體卻擔心,保育類動物族群壓力更大,也擔心政策導引「觀光狩獵」進入。

林務局預告「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草案」,對於原住民傳統文化與祭儀需要獵捕動物種類列表,例如台東卑南族的年祭(包括少年猴祭、大獵祭等)可以獵槍、十字弓、傳統捕獸夾,狩獵山羌、山羊、水鹿、獼猴等。

限文化祭典個人狩獵不開放

林 務局表示,過去原住民要獵捕保育類動物必須專案申請,但程序複雜,幾乎沒有人申請,因而經常觸法。未來程序簡化,由部落或原住民團體向鄉鎮市公所申請,並轉請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不過,僅限於傳統文化祭典,個人狩獵未開放。換言之,原住民獵人文化或狩獵做為婚喪喜慶、賠罪之用,不在核准範圍內。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強調,動物出現「保育類」名詞正是因族群數量降至危險標準,生存已面臨危機。保育團體不是一味高舉保育大旗,也絕對尊重原民文化,但當商業機制大舉入侵山林時,怎能保證狩獵文化不會質變?野生動物不會進入山產店?

保育團體憂政策導引觀光狩獵

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釋傳法認為,林務局連開放狩獵的保育類動物數量都沒有調查清楚,如何讓地方政府審核?而現在原住民祭典多與觀光結合,未來獵人是否會帶觀光客一起去狩獵,進一步讓「觀光狩獵」鬆綁?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說,據他所知,少年猴祭在日治時代已不用真的猴子,而改以模型代替,未來是否需要再使用真的物種,恐要考慮。雖然個別祭典對於野生動物需求量不大,但同一地區,不同部落同時申請,合起來的「加乘效應」必須注意。

原民協會:可以做好自我管理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希雅特.烏洛強調,狩獵對中產階級而言,是保育議題,對原住民卻是基本生存問題。狩獵是獵人與獵物競爭間的生態平衡,也是原住民跟土地結合的展現,只是保育團體不願與原住民對話,活在自己想像的恐懼中。

「偷砍山林的山老鼠都不是原住民,而是平地人。」他認為原住民可以做好自我管理,包括獵區輪流休養生息,或監測狩獵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