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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搶救學術倫理大作戰 [中時社論 2013-01-09]

搶救學術倫理大作戰
2013-01-09 01:55 中國時報 【戴伯芬】
引用連結: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10901087.html


 去年五月開始,台灣數百名大學教授由於浮報研究經費被約談,已有二十餘人被移送法辦,十名國立大學教授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假帳風波不僅引起教授們的恐慌,更引起助理們的不安,由於有二名助理被起訴,助理們紛紛主動向調查局糾舉教授們的不法行為。

 假帳風波以來,學術界回應說法不一,但多半將其歸咎為錯誤會計制度下的「歷史共業」,儘管法界宣稱偵辦的重點在於公費私用與否,如果教授不實請款的錢仍用於研究計畫,僅涉偽造文書刑責,而會被起訴者多半是公款私用。但是學界許多人依然擔心受到波及,不但有學術界三巨頭共同發表聲明,認為以貪汙罪起訴「恐太過嚴厲」,台大校長甚至跳出來要各國立大學校長聯署,反對本案以貪汙入罪;學界也以「留不住人才」、「影響學者回台意願」、「違反比例原則」云云,來為涉案教授們緩頰,希望透過《科學技術基本法》、《會計法》修正,達成「核銷除罪化」。

 其實,研究經費浮濫使用只是學術黑暗冰山之一角,近日某國立大學法律系彭姓學生控告游姓教授申請的研究計畫涉及抄襲學生報告,向國科會檢舉,並於嘉義地檢署提告,國科會已做出該教授停權三年的懲處。國科會今年的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程序中特別羅列了八八~九九年的真實案例,像是不能剽竊他人作品、學術成果不得造假等等,大多數看來像是做人的基本常識而非學術專業倫理。因此,不得不讓人懷疑大學教授對研究倫理要求為何?難道在拚百大的研究壓力下使用經費就可以為所欲為?難道為了累積自己的學術盛名就可以剽竊犧牲學生的成就?

 一九七四年諾貝爾物理學獎頒給了發現脈衝星的Anthony Hewish,在他手下工作的女研究生Jocelyn Bell Burnell才是真正的第一個發現者,卻未能分享此項殊榮,引起英國學界許多撻伐。台灣許多教授在發表論文時,也常忘了要掛上學生或助理的名字,卻被學界視為是理所當然,因為空間、設備與經費都是老師提供的,即使計畫、實驗以及最終的報告都是研究生寫的,學生充其量只不過是頁尾謝誌中的一個名字。為了衝研究業績,知名大學教授正模仿建制美國式的學術生產線,利用職位壟斷國家研究資源,讓年輕博士生與博士後研究人員貢獻出人生的學術精華助其錦上添花,年輕學子被越榨越乾,卻越難在現今學術體制內找到一份正式工作。退而不休的雙薪教授人數從九九年的一三五一人暴增到二五○○人,不但卡住了年輕博士的就業機會,更形成國家尾大不掉的沉重退輔負擔。

 貪汙與否仍需尊重司法審判,但過去高高在上的教授正經歷一場遲來的司法審判。教授使用國家資源來做研究,自然必須接受外部的課責,不論是貪汙、詐欺或偽造文書,都是犯罪的行為,尤其嚴重的是想利用修法來除罪化。學界除了應對浮報研究資源主動認錯與道歉,企求外界的原諒,教授們應進一步反省自己有沒有好好對待助理或學生?指導他們進行獨立研究,協助發展學術生涯?學界是否願意建立好的人才養成制度,公平地給年輕世代出頭的機會?研究過程是否真正恪守研究倫理?研究的成果是否讓參與者公平分享?更重要的是研究是否對於國家社會有真正的貢獻?

 中研院、教育部與國科會的主管們與其代那些涉案教授們喊冤,不如反思如何合理分配國家的研究資源,並要求學界重建基本的學術研究倫理。

 (作者為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

MEPOERs said:
adaptor: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好個唐突怪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