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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爭取以羅馬拼音登記姓名 興訟勝訴

原住民爭取以羅馬拼音登記姓名 興訟勝訴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原住民爭取以羅馬拼音登記姓名 興訟勝訴

2023/11/08 15:52

原住民寶杜巴燕(Bawtu Payen,見圖),前年申請「單獨」以羅馬拼音的原住民族語「Bawtu Payen」登記為身分證姓名,遭拒而興訟爭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勝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泰雅族原住民寶杜巴燕(Bawtu Payen),前年申請「單獨」以羅馬拼音的原住民族語「Bawtu Payen」登記為身分證姓名,遭拒而興訟爭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改名於法有據,判決戶政所應依其申請,作成准予變更姓名登記為Bawtu Payen的行政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寶杜巴燕2021年4月向蘆洲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要求單獨以羅馬拼音文字登記為身分證姓名。但戶政事務所認為,原住民的傳統名字登記形式,包括「以漢人姓名並列原住民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原住民傳統姓名並列原住民傳統姓名羅馬拼音」、或「單獨使用原住民傳統姓名」,但沒有單獨使用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原住民族語)登記為姓名的作法,不通過其申請。


寶杜提告主張,名字是祖先傳下來的名字,有維繫群體認同的功能,是原住民身分認同權的重要內涵,戶政所禁止他變更姓名為Bawtu Payen,迫使他放棄使用傳統名字,或勉強使用「寶杜巴燕」這個字義毫無關聯、且無法正確呈現傳統名字發音的中文,剝奪他透過傳統名字尋求身分認同的重要權利。

寶杜認為此種作法,無助於促進身分認同,反而使原住民落入主流社會的諧音字文化,選擇具有正面意義的中文字來代表自己,例如選擇代表珍貴的「寶」字為名,但Bawtu之意是「像先人一樣踏實勤勞」,中文字與族語原意毫無關連;他還質疑,為何民眾可以改名為鮭魚,卻不能改為原住民母語。

北高行審理後認定,姓名條例規定的「應取用中文姓名」,應依合憲性解釋原則,擴張解釋為「應取用國語姓名」,原住民族的語言書寫系統既然是選擇以羅馬拼音來訂定,則請求單獨以羅馬拼音登記其傳統名字Bawtu Payen,就未違反姓名條例規定,改名於法有據,認定蘆洲戶政事務所處分有誤,撤銷原處分,應依寶的申請,作成准予變更姓名登記為Bawtu Payen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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