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案件之專責檢察官、律師強制辯護
更新時間:2013/02/23 17:10:59
標 題:
原住民案件之專責檢察官、律師強制辯護
內 容:
【法務部】原住民司法權益保障措施
一、原住民案件之專責檢察官: 法務部於101年6月1日函請各檢察機關審酌轄區內案件特性與案件量,指定專責檢察官承辦原住民案件。(計21處檢察署,48位專責檢察官)。
二、原住民案件之律師強制辯護: 刑事訴訟法第31條及第95條於102年1月23日經總統修正公布,在偵查過程中,具原住民身分之被告,如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即應通知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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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務部新聞參考資料-原住民102.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