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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巴之火:部落漢商的身影

庫巴之火:部落漢商的身影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庫巴之火:部落漢商的身影

2012-4-26 22:02

作者:■巴蘇亞‧博伊哲努(浦忠成)



漢民的擅於營商,全世界是有名的。

幾次到紐西蘭首都威靈頓公出,有回傍晚同伴想找家餐廳餐敘,適巧當天所有店家都依據當地的習慣打烊,讓員工休閒去了。當地的台商想到一處同是台灣人開的餐廳,一到現場,果然人聲鼎沸、擁擠不堪,想吃飯的都找到那裡。

店家解釋他依循的是簡單的道理:「大家都去玩、不開店,我繼續營業,客人自然會集中到我這裡,而且賺起錢來光明正大。」洋人在這方面似乎真的比不上台商的精明、勤勞。離鄉背井的漢民儘管不見得都打算歸回故里,但有機會在異鄉創業,拚命掙錢也是理所當然的。漢民類此的身影,處處可見,在台灣山區部落亦然。

阿里山特富野部落一家漢家張姓雜貨店老闆的祖父約在百年前年輕歲月即進入山區,仿如羅漢腳的困窮與流浪的行影,曾讓部落族人瞧不起。據說他常算準午餐之際到鄰近的鄒族人的田地找人聊天,希望也分得一點餐食。

一次他又到石姓人家的工寮,當時男主人正好磨碎土豆丟到湯裡調味,見他到來,竟取土豆入口咀嚼吐入鍋湯中,心想這位想討食的漢民會嫌髒而不會一起用餐;沒想到這個舉動並沒有奏效,年輕的漢民照樣跟他一起喝湯。

經此之後,石家人也不好意思再有不禮貌的舉動,後來甚至還劃了曾文溪上游溪畔一塊土地給他。

在山區擁有土地,等於獲得了合理的居住權利,他開始經營自己的土地與事業,並與同樣上山的漢族女子結婚成家。據說什麼工作只要有錢賺,他們夫妻都樂意去做,打零工、挑貨擔,或採集山產轉賣。

日子久了,積得一些資本,就在部落開一間小店舖,販賣經由阿里山森林鐵路運上來的貨物,也收購部落的產品。

依稀記得當時這家部落唯一的店舖賣著糖、鹹魚、鹹豬肉、太白酒、鹽、新樂園香菸、塑膠鞋、罐頭等物,而收購的物品包括棕櫚、愛玉子、木耳、香菇、蘭花、鹿茸及藥材如山門東等;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也有族人帶來乾燥的獸膽、獸陽具與全副的猴子骨骸,據說是山下人預約要治病、補身的。

後來子女長大,承接部落店舖的經營,兩位老人漸漸離開部落,住在溪畔最早獲得的土地,並經營苦茶榨油廠,廠房中的用來榨油的是簡單而有效力由人工操作的機器;來榨油的族人有時候將苦茶子交由主人處理,也可以自己操作,榨完之後拿一部分茶油作為代工酬勞。

他們就是以這種錙銖必較的方式逐步建立在部落的生命與生意據點。他們的孩子在阿里山上仍然擁有店舖,只是經營的規模與販賣的商品種類更大更多了。

同在特富野部落一位何姓的漢族店家,男主人也在年輕的時候到山區擔任警察分駐所的工友。他也在部落成家,夫妻累積資金之後,也在部落開了店舖。之後,接連生下幾個孩子,都在部落的小學讀書,等升到中學就一個個到外地去。

跟張家不同的是,何家店舖的規模始終沒有擴增,連房子也仍是過去初住時候那般破舊的樣式;但是族人都說他們是用簡陋、甚至破舊的住屋掩藏多年來在生意上獲得的財富。

在艱苦的環境中,有時暫且不論規矩或體面與否,竭力求生,爭蠅頭之利,多方攢積,由浪跡之身終於成為商舖之主。部落族人對他們的評價不一,有說節儉、勤勞,也有說是吝嗇、自私,卻是許多落戶於部落的漢民相似的生命姿態。

(中正大學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