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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視野:第三學期制的民族教育

原視野:第三學期制的民族教育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原視野:第三學期制的民族教育

2011-8-22 22:29

作者:馬要˙夫度 7



馬總統在8月1日舉辦的全國原住民行政會議中,對未來原住民族教育的發展,拋出了「第三學期」的概念,利用非正規學期(例假或寒暑假),針對國、高中的原住民學生實施「民族教育」,並肩負起文化傳承的重任。原民會表示預計明年7月進行招生,初期先擇定3個部落進行試辦,逐年評估未來擴大實施的可行性。

1998年我國公佈的《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四條,針對「民族教育」有這樣的定義:「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不過檢視學校中的課程與教材,除了鄉土語言課程外,能夠與「民族教育」沾上邊的,大概就是教科書中零星散布的原住民文化圖像,屬於原住民族的「民族教育」,只在既定的學校課程架構中聊備一格。

雖說《原住民族教育法》中明訂「民族教育」的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負有權責推動學校中的民族教育,可是教育部才是學校課程的主管單位,原民會能夠使力的範圍受到極大的限制。

我們也不能說原民會沒有努力,從原民會教文處歷年推動的業務和工作項目來看,的確也投入了不少資源推動民族教育,例如部落大學、原住民族資源中心、文化成長班等,但前提是不能夠改變現有的學校課程與教學體制。「民族教育」似乎也無法擺脫原住民族「狹縫中求生存」的宿命。

原民會所規劃的「第三學期」民族教育,在定位上仍是實驗的性質,雖然也隱然有著妥協的味道,但筆者願意從比較正面積極的角度來看,畢竟這也是第一次有機會完整且系統性的規劃「民族教育」。針對「第三學期」的概念,筆者有認為應把握下面幾個原則:

第一,學生除了一般正規的學期外,利用例假及寒暑假學習傳統文化,可以說一整年都處在「上課」的狀態,國高中學生正值身心的重要發展階段,如果全年都面對壓力和焦慮的的環境下,對身心發展造成的影響恐怕需要再評估。

第二,課程的設計包含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但各族的傳統和慣習殊異,課程規範最好保持一定的彈性,讓各族群自主規劃民族教育的課程內容。此外,也要注意不同學習領域間的聯結與統整性,避免過度切割,造成文化學習的斷裂。

第三,學習場域應在自然的情境中,避免過多知識性或理論性的內容,否則很難引學生的學習動機。例如部落的傳統祭儀,如果沒有身體、心理與靈性的參與,就沒有辦法體會這些文化深層的意義。

新聞媒體報導「第三學期」的相關內容中,有一項重點並沒有披露,就是以「全族語」進行教學,讓學生在自然的情境中學習族語及文化。

我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突破,國內過去並沒有先例,國外倒是已經有不少民族學校的成功案例,值得我們借鏡。

(中研院民族所助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