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民族所 一〇〇年度碩士班研究生論文寫作獎助
一、申請資格:
申請者為國內外大學碩士班以上已通過論文研究計畫之研究生,得申請獎助。
二、獎助期限:
配合學校開課時間,由本年度九月起至隔年六月止,共計十個月。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者檢附成績單、研究計畫書、相關著作、學經歷資料以及兩封推薦信函。 (寄送以上資料各二份)
(二)碩士班研究生於每年七月十五日前(以郵戳為憑),向本所提出申請。
四、審核程序與名額:
(一)申請者之審查由本所學發會推薦審查人審查之,通過審查者得為本所訪問學員。
(二)碩士班研究生原則上獎助兩名,若當年度博士班申請人無適合獎助者,得酌情增加碩士班研究生獎助名額。
(三)以上獲得獎助者,於本所訪問期間,得接受本所安排指導教授。
五、待遇:
根據「民族所博、碩士班研究生論文寫作獎助實施要點」規定,碩士班訪問學員每個月八千元。
六、義務:
(一)得獎助之訪問學員,於訪問期間結束前,應於本所午餐時間做一專題報告。
(二)得獎助之訪問學員,於論文完成時,應檢送兩份學位論文交本所副所長助理室轉圖書館。
注意事項:申請者請說明論文獲其他機構支援經費的情形
資料請寄:台北市115南港區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副所長助理林音秀收(請註明「申請碩士班論文寫作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