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一讀 原民條文全保留
( 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1/06/01 )
新聞類型:法律政治
記者:Yaway/島秀
國土計畫法草案一讀審查完畢,最後59條條文裡,有關於原住民的12條條文,都遭到保留,將提報院會,進行黨團協商。國土計畫法草案6月1日在立法院逐條審查完畢,在原住民族立委把關下,總計59條條文中,通過了35條。
其中與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有關的12條,則是全數遭到保留。主要的原因有;
第一、有原住民籍立委認為,行政院不願將原住民族基本法納入國土計畫法立法依據。
第二、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由行政院原民會管理,但是國土法載明土地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產生主管機關競合問題。
第三、未釐清原住民族特定區域名稱及權責。
第四、法律明定成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卻不願納入原住民族地區相關造林及限伐補助事項。
為了捍衛原住族民生存權益,審查過程中,立委就開宗明義,強烈要求國土計畫法,另訂原住民族專章。否則就必須全部保留和原住民族有關的條文,最後相關條文果然也全數遭到保留,之後將提報院會,再進行黨團協商。
MEPOERs said: HP: 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