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登入 註冊
美寶首頁 美寶百科 美寶論壇 美寶落格 美寶地圖

Advanced

朗島港擴建 停擺5年解套 將動工

朗島港擴建 停擺5年解套 將動工

分類標籤: 原住民
朗島港擴建 停擺5年解套 將動工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蘭嶼鄉朗島漁港擴建第三期工程停擺五年多,港區凌亂不堪,終於有解了,縣農業處表示,離島建設基金已同意補助一千多萬元,明年將打掉「影響景觀」的防波堤兩公尺高度。

防波堤太高 影響景觀停工

蘭嶼鄉公所在九十一年爭取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擴建朗島漁港,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於九十四年審查第三期工程時,因新建的防波堤高八點五公尺,比環島公路眺遠約六點五公尺的高度還高,民眾質疑破壞生態景觀,第三期工程遭暫緩。

經農業處委託「朗島漁港功能定位及後續處理評估計畫」,包括廢港、降低防波堤高度、維持現況配合環境改善、漁港設施改善等四項方案中,以「降低防波堤高度」為最適方案,離島建設基金終於確定明年編列一千多萬元預算,第三期工程可望復工,朗島港目前仍堆放剩餘消波塊、工程材料及廢棄預拌混凝土車,也可望一併整理。

民眾仍有疑慮 將開說明?

由於部分民眾仍有疑慮,農業處漁業科表示,目前正進行工程設計,完成後,將到蘭嶼召開地方說明會,之後即可動工施作。

原住民族自治法初審 藍營擬冷處理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在藍、綠原住民立委聯手闖關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完成「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初審,規定有原住民鄉的行政區,將與所在縣市割裂分治。據了解,由於茲事體大,超過政府底線,全案將遭「冷凍」。

初審通過的「原住民立委整合版本」,與行政院版本差距極大,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特別到場勸阻,最後總計八十幾條條文只通過六條,其餘全部送交朝野協商。

「原住民立委整合版本」主張山地原住民鄉應採與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空間割裂」模式,強調原住民如果沒有土地、財源分配權,就不算自治。

但行政院版草案只同意原住民自治政府有原住民事務層面上的「管轄區」,沒有現行地方制度的「行政轄區」。

據了解,由於明後年緊接著有立委、總統大選,執政黨擔心原住民自治問題淪為朝野加碼工具,有意冷卻處理。

原民區建設條例 土地變更待協商

〔記者邱燕玲、林嘉琪、湯佳玲/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草案」,其中土地使用變更程序部分,日前被環保團體批評可能讓原住民鄉鎮淪為「財團開發場域」,相關條文保留至朝野協商再處理。

環團憂原鄉淪為「財團開發場域」

原民會主委孫大川表示,環保團體的憂心,也是原民會憂心的部分,他希望關於土地變更的草案內容,未來能有更明確規範;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監事拔尚指出,該條例若通過,恐怕會讓財團乘機進入原鄉,成為原鄉環境破壞的殺手。

仍有爭議的草案第七條:「重大建設投資的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以不超過一年為限……且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及土地使用變更由原民會核定,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暨相關法令的限制。」
第八條則是:「原住民族地區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應以公辦民營方式,委由當地原住民族地區居民經營。」

第九條規定:「如果要開發的土地屬於私有的原住民保留地,主管機關可以跟土地所有人協議,只要載明聯合開發和合作經營,就可以提供民間機構使用。」

草案其他重要內容還包括要求政府分五年編列五百億元的「原住民族建設基金」,加速原住民地區建設。

上述草案排除現有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日前被環保團體質疑是「打開大門讓財團進入部落」,導致原鄉淪為財團開發的競技場,傷害原住民的生存權與土地權!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批評,財團將視該法為通行證,政府一邊在莫拉克風災後開始提出因應氣候變遷應有調適政策,一邊卻任由立委對重要開發案上下其手,該條例將讓財團可與原民聯合開發或合作經營,等於是開了大門讓財團進入原鄉。像是爭議中的美麗灣、都蘭灣周邊、三仙台等,都是國公有土地進行開發爭議的活生生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