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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視野:從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爭議中解套

原視野:從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爭議中解套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原視野:從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爭議中解套

2011-5-09 22:17

作者:官大偉




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次關於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的協商將於5月13日(本週五)舉行,由於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內容不僅無法未能充分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且隱藏著閹割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陷阱(例如該草案第21條第2款、第24條第3款對土地自然資源權利的限縮),因此受到原住民社會各界相當的質疑。

另一方面,執政黨立法委員所釋放出來的訊息,卻透露著一旦協商不成,執政黨將不惜透過黨團動員,讓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全盤通過的決心,更讓許多瞭解此法案內容存在之陷阱的人士憂心忡忡。

願不願意接受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是一個政治判斷的問題,有論者從政治現實,考量中央政府各部門及地方政府的阻力,認為行政院版草案是唯一可行的方式,且認為即使犧牲原基法換來無甚多實權的自治政府,仍有助於代表各族之主體的建構;亦有論者認為這樣的交換,是為了一場戰役輸掉整場戰爭,失去土地權利換來的空殼自治,是執政者讓原住民族賺一賠十的騙局。

筆者觀察到,不同的判斷,除了出於位置的不同,也存在著族群經驗的差異。筆者所接觸到的人口較少,或是存在著認同危機的族群人士,認為成立自治政府是當務之急;相對的,人口較多、分佈較廣、和傳統領域土地依存度高的族群人士,則表示「不能犧牲土地,要和政府繼續談判下去」。

固然筆者的觀察受到有限經驗的限制,但卻可以藉以理解不同族群因為人口、地理條件、土地經驗的差異,對於接受了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之後的利弊得失,會作出不同的判斷,如此也顯示行政院版自治法草案將大大小小各個族群綁在一起的不恰當。

按照執政黨在國會中的優勢多數,固然有能力動用表決,一路護送行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全盤通過,但倘若真有誠意,真如馬英九所說「試辦」、「不求一步到位」,又認為行政院版自治法草案是目前唯一「務實」可行的方式,何不在刪除草案第21條第2款、第24條第3款等條文之後,以限時法方式,訂定3年至5年為此行政院版自治法的施行期限,如此可以讓願意依此法成立自治政府的族群,藉以檢視此一機制是否可行,並讓政府各級機關展現誠意,為此機制負責。

而對於擔憂從此失去土地權利的族群,也可鬆一口氣,因為施行期限一到,自是重新檢視此法實施的效果、新擬條文的時刻。若要談「務實」、「試辦」、「不求一步到位」,這應當才是最「務實」、「試辦」、「不求一步到位」的方式。(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