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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 有線電視修法變革 系統業者可跨區經營

[科技政策] 有線電視修法變革 系統業者可跨區經營

分類標籤: 科技文摘
[科技政策] 有線電視修法變革 系統業者可跨區經營(英文版

《中央廣播電台》&《自由時報》(2010/04/02)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4月2日公布《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其中系統業者經營部分將有重大變革。NCC指出,這次修法打破目前區域獨占現況,讓業者可跨區經營,以促進產業公平競爭與發展。

NCC於4月2日召開「有廣法修法說明會」,發言人陳正倉指出,目前台灣有線電視有51個經營區,60家系統業者,業者無法跨區經營,形成區域性的獨占局面;取消限制後,業者可以在自由競爭下跨區經營,同時可讓新進業者加入經營。對於外界擔心既有業者因而被「吃掉」,陳正倉表示,新法施行後,業者可以選擇合併或維持現況,預測屆時台灣除了可望形成3大或4大系統業者橫跨好幾個區域經營外,獨立業者也可以發展獨特或差異性的產品。他預料未來有線電視費用會因此下降、品質提高,有利整體產業發展,對消費者、業者和國家是三贏局面。

此外,草案修改還包括公共電視與無線電視台的一個頻道必須免費播送,其他無線電視頻道必須與系統業進行授權協商。不過,系統業不得以授權協商未完成為由而拒絕轉播,以及資費審議主管機關由地方政府改為NCC。


深入資訊:
中央廣播電台 2010/04/02
自由時報 201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