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同教授把寬恕和社會秩序這兩個議題搞混了! 稍有智慧的人都明白生命的價值不在長短。 死刑對罪犯來說也未必比無期徒刑人道。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採取的制裁手段,是顧及多數人利益的嚇阻方式之一,不是代表由仇恨轉而對加害者進行報復的行為。 假設,我在街上被一群瘋狗攻擊,我會(動物)本能的防衛和反擊,然後通知有關當局來處理,以免再有悲劇發生。 但聖人李教授可能選擇不報復,讓牠們咬大腿,咬肚子,咬脖子,直到一息尚存,再告訴這群瘋狗仔,一定會『寬恕牠們,並為牠們祈禱。』 狗改不了吃屎,那是狗仔的天性,但狗仔亂咬人就不行,尤其是有狂犬病的瘋狗 ! 台灣有那麼多躲在暗處,專咬無辜路人的瘋狗,主管機關難道沒有責任撲滅嗎? 無知的胡亂寬恕只會讓問題更加失控。 狂犬病是一種傳染疾病,先進國家不常有,但台灣的媒體就像瘋狗一樣,喜歡亂咬人。 通常是由低級的腥煽色平面媒體開始亂咬,by 陳淑樺歌友會 - 死刑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