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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經建會200萬委外研究 爆抄襲論文 [聯合 2012-12-31]

經建會200萬委外研究 爆抄襲論文

【聯合晚報╱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
2012.12.31 02:37 pm

有立委揭露台糖出國考察報告抄襲旅行社,政府委外業務品質屢生爭議,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又發現,經建會200萬元委託財團法人國土及不動產資訊中心的「離島建設補助計畫執行成效總檢討及未來推動方向」結案報告,六個章節,有一章抄襲台大碩士論文。


經建會委辦研究報告的表格(左),被質疑內文資料抄襲碩士生論文的表格(右),卻沒有註明參考出處。
立委段宜康/提供

段宜康表示,身為台灣經濟規畫龍頭,報告卻東抄西剪,難怪在聯合國報告認為,台灣吸引外人直接投資(FDI)連北韓都不如,委託單位應建立審查機制,定期將報告公布,避免品質低落。

段宜康接獲台大畢業生陳情,金門縣政府引用一筆經建會去年4月的研究案,受委託單位為國土及不動產資訊中心,當中最重要章節,與自己的論文相似度高。主要的數據和表格都直接抄襲自己的論文,也沒有註明出處,只更動了一些數字和新增年分,有些段落的文字都是複製後貼上。

段宜康調查發現,這個研究案是採限制性招標,公告預算為200萬元,委託者是經建會,受委託者也是國土及不動產資訊中心,當時的董事長為前內政部地政司司長張元旭,也掛名計畫主持人。

段宜康說,學生辛苦把論文寫出來,不是讓別人拿去做為賺錢工具的。論文被抄襲的台大生發現後,立刻寫信向國土中心抗議,中心的回函也承認有參考表格,但認為表格之數字有點不一樣,不算抄襲。

段宜康認為,改幾個數字,增加一兩年的年份,就不算抄襲,那大家以後都用這招,保證不算剽竊。他說,根據著作權法規定,這個表格屬研究生智慧財產權,只要引用、改寫、或有些許修改都應註明出處,否則會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段宜康說,經建會把研究案包給政府外圍單位,根本就是近親繁殖,董事長還是內政部高官退休,拿人民納稅錢去酬庸,研究案卻亂做亂抄一通。政府乾脆叫發包公司,什麼東西都外包,從掃廁所,接電話,到修法制定政策,甚至國防部連拆卸飛彈都用派遣工,若公務員喪失制定政策的能力,那麼到底為什麼需要這麼多公務員?

【2012/12/3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經建會200萬委外研究 爆抄襲論文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601430.shtml#ixzz2HRj5dB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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