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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社會企業 如何吸引天使投資人 [聯合 20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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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企業 如何吸引天使投資人

【聯合報╱陳一強/活水社企開發共同創辦人(台北市)】
2013.01.22 03:05 am

看完聯合報系願景工程「發現社會企業」專題報導,對台灣社會企業的發展甚具鼓舞作用。新的一年,政府可以為社會企業做的一件事,就是積極鼓勵民間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

如果政府真的有心發展能自給自足、可持續擴展的社會企業模式,最重要的目標,應積極導引公民社會自發性的社會創新與社會創業行動,建立可以反覆操作的法律位格,而這必須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第一,能讓潛在的社會創業家願意創新及冒險:因其實行市場策略、導入企業經營,有營收、能盈餘,而非依賴捐贈或同情心。社會創業家可能來自有理想的年輕人、富經驗的企業人、非營利組織的經理人,以及三者的組合。

第二,非為出資人或所有者牟取最大的利益:因公司盈餘主要用來再投資於社會企業本身、解決社會問題。不牟取股東的利益不代表不營利,而是股東選擇將利潤投入公司的永續發展。

第三,足以吸引公益性私人資本的投入:若有機會拿回本金及參與公司治理,將可吸引一群不願只是捐款走人,更想見證結果的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對某些社會議題有負擔、具企業背景的中壯年人士)。除了投入金錢外,他們也願意投入專業、人脈與熱情。

這樣的「非營利社會型公司」,不失為一種具有台灣特色的社會企業法律位格。

成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有三部曲。首先,社會創業家必須找到自給自足、可持續擴展的營運模式,並與社會投資者合作或合資創立公司。

其次,股東必須將大部分的普通股份捐給非營利組織或公益信託,形成公益化的所有權,以確保公司盈餘主要用來再投資公司本身,或解決社會問題。

最後,可以特別股方式增資,引進公益性的私人資本。特別股沒所有權,如公司獲利,可優先收取合理的股利,甚至能拿回本金,同時有機會參與董事會及公司治理,以確保「非營利社會型公司」透明度與信賴感。

【2013/01/22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社會企業 如何吸引天使投資人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652621.shtml#ixzz2In3ciZ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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