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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轉錄] 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聯合報 2010-03-13

分類標籤: 死刑存廢  人權  法律
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聯合報╱李家同】2010.03.13 02:35 am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472174.shtml
Source: 聯合報

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如果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死刑。

我並非善惡不分的人,我當然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我更知道,我們心中一定不能有任何恨意,更不能有報復的心理。尤有進者,我深深感受到的是:寬恕最能帶來心靈上的平安。前任教宗被刺,康復以後,立刻到監獄去探訪那位刺殺他的人,而且始終面露慈祥的微笑。現任教宗去年又被攻擊,事後也立刻去探訪那位攻擊他的人。

有一位美國年輕女孩,到非洲替窮人服務,不料被刺身亡,她的爸爸飛到那裡處理後事,目睹當地的窮困,回國以後,募了很大一筆款項,成立了一個機構,專門幫助那裡的人,這位爸爸從來沒有替他的女兒尋求任何的報復。

美國有一種人,叫做阿米希(Amish)人,他們是和平主義者,二○○三年,一位帶槍的人進入了他們的一所小學,開槍殺小孩,然後自殺,五位小女孩身亡,兇手自殺幾個小時以後,一位阿米希人立刻去安慰這位兇手的太太,表示了對她丈夫的寬恕,一位阿米希人擁抱了兇手的父親長達一小時之久。大批阿米希人出席了兇手的葬禮。最後,這些阿米希人還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以金錢幫助兇手的家屬。

歐洲一直是個國與國之間冤冤相報的地區,但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這一切都已過去,誰也不再記得當年的仇恨,歐洲的和平帶來了空前的繁榮。反觀非洲地區,國與國之間,似乎永遠有著不能忘卻的仇恨,這些仇恨帶來了戰爭,當然也導致非洲的貧困。

在國人強烈反對廢死刑之時,不妨看看國際間對死刑的看法,一共一三九個國家沒有死刑,也就是說,全世界三分之二的國家都已不再執行死刑。歐盟是全體沒有死刑的,最近廢止死刑的國家是蒲隆地和多哥,都是非洲國家,美國和中國大陸仍在執行死刑。可是,從未有人說,美國和大陸是犯罪率極少的國家。

每一次有一個國家廢止死刑,羅馬競技場就會點燈,以示慶祝,這個競技場已是廢墟,但是,當年這是殺人的地方。競技場成為廢墟,歐盟國家廢止死刑,是人類進步的象徵也。

國人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思考執行死刑背後隱含的想法,也更要看看為何有這麼多的國家不再執行死刑,為什麼這些沒有死刑的國家並沒有很高的犯罪率,那些有死刑的國家也沒有很低的犯罪率。

可是,最重要的是:我們該不該寬恕我們的敵人?阿米希人是心靈上最有平安的人,而他們也是絕對實行寬恕的民族。他們的寬恕是鐵一般的事實,兩位教宗的寬恕也是鐵一般的事實,我們的社會,能不能至少探討一下寬恕的意義?

我已過七十,也不能說從未有人對我不好,但的確我的內心深處,絕對沒有對任何人有怨恨之情,我一直過得平平安安,就是這個緣故。

我們常聽說大家要療傷止痛,很多人以為要療傷止痛,一定要使正義得以伸張,但是,正義常常是盲目的。我們必須記得前任教宗所說的話,「和平建築在正義之上,正義建築在寬恕之上」,我們的社會,應該要注意「寬恕」的重要性了。

(作者為暨南、清華、靜宜大學榮譽教授)

聖人不死 ,大盜不止

分類標籤: 死刑存廢
李家同教授把寬恕社會秩序這兩個議題搞混了!

稍有智慧的人都明白生命的價值不在長短。 死刑對罪犯來說也未必比無期徒刑人道。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採取的制裁手段,是顧及多數人利益的嚇阻方式之一,不是代表由仇恨轉而對加害者進行報復的行為。

假設,我在街上被一群瘋狗攻擊,我會(動物)本能的防衛和反擊,然後通知有關當局來處理,以免再有悲劇發生。 但聖人李教授可能選擇不報復,讓牠們咬大腿,咬肚子,咬脖子,直到一息尚存,再告訴這群瘋狗仔,一定會『寬恕牠們,並為牠們祈禱。』

狗改不了吃屎,那是狗仔的天性,但狗仔亂咬人就不行,尤其是有狂犬病的瘋狗 ! 台灣有那麼多躲在暗處,專咬無辜路人的瘋狗,主管機關難道沒有責任撲滅嗎? 無知的胡亂寬恕只會讓問題更加失控。

狂犬病是一種傳染疾病,先進國家不常有,但台灣的媒體就像瘋狗一樣,喜歡亂咬人。 通常是由低級的腥煽色平面媒體開始亂咬,然後再傳染給其他電子媒體,這些瘋狂媒體自認只是轉述別家媒體的新聞,沒有法律責任!!?? 台灣社會的瘟疫就是這樣透過無知姑息而傳播開來!

知識份子的風骨與良知代表著社會的希望! 百年前的知識份子為了革命志業,全都是提著頭在辦報。 他們是一群滿腔熱血,以筆代劍去對抗強權的不怕死俠客。 而革命百年後,台灣的媒體工作者,卻都成了滿肚子壞水,手拿屠刀,專欺弱小,不管他人死活,要錢不要臉的流氓。

台灣需要的是敢與惡勢力對抗的良心份子,不是整天裝聖人,頭腦不清,又沒勇氣、能力面對現實,解決亂源的知識份子。

憲法保障言論和出版自由乃是為了對抗政府的龐大勢力,讓攸關「公共利益」的事件得以真實重現。 報導與「公共利益」,如貪污弊案有關的「公眾人物」之隱私時,只要是出于善意,就算消息來源有誤,媒體仍能享有免責權。

但媒體『蓄意』誹謗報導『非關公共利益』之個人隱私時,先進國家的法院會處以「天價」的『懲罰性賠償金』。 這種懲罰就是要清楚的讓媒體知道,新聞自由的特權來自人民,《濫用社會公器》,散播謠言,欺壓弱小,圖利自己,這種黑心媒體與貪腐政權並無二致。

我們正計畫請余天立委推動黑心媒體[url=http://taiwanright.org/]『懲罰性賠償』。[/url] 以現在的制度,打訴訟官司好幾年,只賠幾百萬,付律師費都不夠。 但對身價數百億的財閥卻是不痛不癢,笑話一樁,也難怪只會不斷助長歪風。 對抗台灣病態的黑心媒體,只有這一帖『懲罰性賠償金』才是最有效的良方。

我相信並很佩服李家同先進。

寬恕與報復兩者都是心裡頭的觀念,但是前者有意識與自我的超越性,後者當然是動物性,有時此動物性還化妝成正義、公平、安定的力量。

後者其實也沒甚麼錯,就是程度低一點,所謂正常一點,如此而已。正如有的人,如同黑道人士一般,會以『未起濛』『一陣惡念』『幹』你壞是嗎,我們就是制裁你!這種俗之又俗的偽正義觀。

但是前者,寬恕,顯然遠遠超出一般的動物性,這不知是甚麼人甚麼時候悟出來的高等心靈力量。正如當年理性之於君王相對於暴君的聖明。寬恕好像是翻譯過來的字詞,中文裡是寬容或僅僅是恕,或所謂忠恕之道,是封建裡頭稍善的行為。所以,寬恕來自於上帝,上帝告訴耶穌的嗎?

其實寬恕是自我真智本魂樂觀的能力,報復心人人有,但是能選該選的光明,給自己發光的能量,就是寬恕。寬恕時不能說一定沒有傷痛,但是寬恕是真正治療心靈裂痛復癒心靈的靈神,寬恕能使該人做更偉大的事,領悟更高的智慧。這種報償是無與倫比的。

就釋迦佛教教義裡甚至連寬恕都不必要,就是一聲阿彌陀佛,道盡一切,更加往未來佛前進。

報復根本就是輪迴的一種。

我相信並很佩服李家同先進。

寬恕與報復兩者都是心裡頭的觀念,但是前者有意識與自我的超越性,後者當然是動物性,有時此動物性還化妝成正義、公平、安定的力量。

後者其實也沒甚麼錯,就是程度低一點,所謂正常一點,如此而已。正如有的人,如同黑道人士一般,會以『未起濛』『一陣惡念』『幹』你壞是嗎,我們就是制裁你!這種俗之又俗的偽正義觀。

但是前者,寬恕,顯然遠遠超出一般的動物性,這不知是甚麼人甚麼時候悟出來的高等心靈力量。正如當年理性之於君王相對於暴君的聖明。寬恕好像是翻譯過來的字詞,中文裡是寬容或僅僅是恕,或所謂忠恕之道,是封建裡頭稍善的行為。所以,寬恕來自於上帝,上帝告訴耶穌的嗎?

其實寬恕是自我真智本魂樂觀的能力,報復心人人有,但是能選該選的光明,給自己發光的能量,就是寬恕。寬恕時不能說一定沒有傷痛,但是寬恕是真正治療心靈裂痛復癒心靈的靈神,寬恕能使該人做更偉大的事,領悟更高的智慧。這種報償是無與倫比的。

就釋迦佛教教義裡甚至連寬恕都不必要,就是一聲阿彌陀佛,道盡一切,更加往未來佛前進。

報復根本就是輪迴的一種。

或許李家同教授有此寬闊的胸襟 , 但如果是他的子女像是白小燕一樣的被凌辱迫害呢? 不知孩子是生是死 , 一天寄來一小截指頭 ,那不僅是孩子的痛 ,更是痛到為人父母的心底.

別人怎麼對待自己 , 只要是身體的痛能承受的了 , 心靈的創傷可以自我慰藉 , 那我覺得就不算什麼. 可是加諸在自己家人身上的一切 , 尤其是孩子聲嘶力竭的苦喊求救聲 , 我很想問李家同教授 , 你能隔著電話對那頭的孩子說 ,

" 孩子忍者點 , 再一下子就不痛了 , 寬恕這人 , 原諒他吧!!! "

我想台灣是不能沒有死刑的,
鼓吹廢除死刑的人為什麼沒有想過受害家屬的立場,
他們深愛的家人就因為歹徒的衝動和狠毒而離開人世,
經過恐懼和驚嚇死去的,
難道他們不痛嗎?
我想這些想廢除死刑的人應該深思:今天換作是你深愛的家人呢?
你還會對歹徒說沒關係,叫你的家人要寬恕他嗎?
真是太諷刺了!
真的要好好想想,這些歹徒為何會成為死刑犯,
只是因為精神異常的藉口,還是一步錯步步錯,
敢作要敢當,不要只用廢除死刑逃過一劫,既然殺了人就接受死刑的制裁!

Re: [轉錄] 李家同:如果我被殺!/ 聯合報 2010-03-13

分類標籤: 死刑存廢
發生了悲劇,被害者的家人的痛苦是旁人無法感受的,
只是,
我們對加害者的情緒,實質上卻不斷在強化、延續我們自己的苦痛,
對加害者的報復,其實也根本不能平復我們的缺失,
被害者被依樣殘害,我們又能獲得什麼?
為了一口怨氣,又再多添一樁一模一樣的暴行,這樣值得嗎?

敬愛的李教授,


學校的教育、宗教的規範力量、社會風氣、價值觀、邊緣人之輔導、家庭之關懷努力,這些才是對於降低犯罪率的解決之道,最重要的是,因果順序絕對不能攪錯,提防要有多高,要看洪水高度來決定,廢死刑在台灣尚言之過早,不能先拆掉河堤,再來寄望水位會降低或不致氾濫,廢死刑也不應該成為目標,如何加強道德教育、鼓勵宗教善良為善示範、改善社會風氣、價值觀等等,才是我們的目標。
原諒罪犯只會使罪犯更為猖狂,就算他在你的感化下後悔了,失去了李教授,多了個後悔的罪犯,值得嗎? Oohee.chen@gmail.com 2010/05/04

Dear Oohee,

你的論述很有道理,很贊同您的觀同。

雖然我傾向支持廢除死刑。但就像您的「洪水與堤防」的比喻一樣,我們目前所用的是築堤的方式來減少水患。現在水位仍高,堤防突然撤掉,會出大問題。

而你所提的「學校的教育、宗教的規範力量、社會風氣、價值觀、邊緣人之輔導、家庭之關懷努力」,應是類似大禹治水的「疏浚導引」。

我認為現代社會充斥的「高築堤防」的圍堵決解方式,實在不是長久之計。

死刑存在的國家,其犯罪率不見的較低,與其該地區當時之人民道德觀、文化水平更有關係,如要真的比較,必須在同一地區同一時間更改存、廢來做比較才客觀,目前沒有此等數據,那就別用似是而非、顛倒因果之論述來欺騙大眾。

我今年44歲,沒學過法律,我只用2個面像說明:
(1) 我小時後父母沒警告過我不可以吸毒,那時候販毒是死刑,也沒聽說鄰居誰家小孩吸毒,吸毒問題在台灣受到很好的控制,現在請你問問有青少年的父母,那個不擔心的要死,就連我交友有限的幾個親友中就有2個案例,其父母憂心忿怒又無助之情境真教人同情卻又愛莫能助,販毒在台灣成了一種大事業,我看廢除販毒死刑就樂了販毒組織與黑道,感謝政府的德政,讓他們在台灣有蓬勃發展之機會。高律師在2100全民開講時辯稱,大陸目前販毒是唯一死刑,但仍有販毒案例出現,這個狡辯可是社會毒瘤,案例出現與吸毒氾濫全然不同等級,要不是大陸重判販毒者,依照大陸夜店文化之普及,如果"販毒有理,吸K無罪",其吸毒氾濫將遠超過任何國家。
(2) 董念台在"國民大會" 節目中說他認為死刑對犯案無赫組之做用,這點我跟本無法認同,我剛搬來社區時,三不五時就有鄰居遭竊,後來我建議管委會多處設立監視器以嚇阻偷竊,自此,鄰居遭竊已不復聽說,一件也沒有,可見歹徒就怕受法律的制裁,怎麼會沒用呢? 不過,董先生的言論使我驚覺,如果在一個不適合廢死的地方驟然廢死刑,那麼重犯罪會增加,黑社會將壯大,看來組織黑社會很有前景,我得趕緊計劃計劃才不致失去先機。

全台灣我看到的每家門口都有上鎖,大部份還加鐵門上2道鎖,可見我們距離大同世界門不閉戶還遙遠的很。犯罪率就好像洪水,法律制裁程度就如河堤,做為防堵洪水氾濫之最終防限,犯罪率低的地方就如洪水水位低,自然不必將河堤建的非常高,可是,如果在犯罪率仍高的地方硬要拆掉河
堤,那麼你就等著河堤潰決、洪水氾濫成災。由於生命已公認為最為無可替代之價,故死刑可視為最重處罰,但歐盟地區或許犯罪率已相對低到沒有死刑也依然沒有太大影響,那是因為他們洪水水位很低,少了死刑這個堤防也沒差,我沒有歐盟之犯罪率這方面的數據,我只知道,歐洲人吃魚都見不得魚頭,否則就寧可不吃,這樣的民族性其暴力傾向我想相對小很多。

Oohee.chen@gmail.com 2010/05/04

我倒覺得李家同教授舉中美的例子十分不洽當。
的確,中國跟美國犯罪率不低,但也不能就因此作為廢除死刑的藉口。
歐盟或其他不執行死刑的國家犯罪率就很低嘛??
那為何不舉新加坡的例子呢??
星國還是有死刑制度的、嚴刑峻法也是出了名;
但,眾所皆知的是,星國可以說是治安很不錯的國家。
不知道廢除死刑的國家有哪個治安可以比擬星國呢??

第二,我對於阿米希人的例子更為不解。
有位阿米希人去安慰兇手的太太,並對兇手表示寬恕...但,那位阿米希人是受害者家屬嘛??
不是的話我不覺得去安慰人有什麼困難的。
大批的阿米希人出席葬禮,或許其中有受害者家屬吧。
但,有全部受害者家屬都選擇原諒嘛??
而且更令人不解的是,為何還要成立基金會以"金錢"幫助兇手家屬呢?
那些金錢可以去幫助更多需要的家庭,如果兇手家屬需要幫助的話,也可以善用社會福利。
也就是說,根本不用特別成立基金會幫助兇手家屬吧。這樣做實在矯情。

第三,關於女兒在非洲幫助貧窮人那個例子,也沒有談到兇手最後怎麼了。
或許那位父親是要為她女兒完成願望。並不是原諒了兇手本人。

以上淺見 邱麒 g90150@yahoo.com.tw 2010/05/15

大家總偏愛具體的東西,
好像非得就著這些例子、材料、事件、概念才能思考、才能討論,
但是往往容易陷在一個 intellectual game 裡面,
像用棋子下了一盤象棋,
下到最後,有贏有輸、也有樂趣,
但是到底為什麼卻從頭到尾沒想清楚。

舉例,
實在是很危險的事情,
套去德國諺語:
一旦理解錯誤,就像上錯車一樣,無法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