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意對中國大陸降稅之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共267項)
1.石化產品(42項)
(1)基本原料:油品包括雜酚油、燃料油、石油焦; 石 化原料包括蟻酸 (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 等;
(2)特用化學品:膠及黏合劑、碳黑、界面活性劑、樹 脂等;
(3)塑膠原料包括其他烯烴之聚合物 (PP)、丙烯酸聚合 物、聚碳酸樹脂等。
2.機械產品(69項)
(1)其他機械:液壓缸、氣壓缸、泵、噴水蒸汽機或噴 砂機、流體傳動、辦公室機器等;
(2)機械零組件:機械刀具、壓縮機及風扇、機械零組 件、閥、軸承、密合墊或類似接合墊等;
(3)產業機械:熱處理機械、過濾器; 紙處理機械、其 他印刷機紡織機械、橡/塑膠加工機等。
3.紡織產品(22項)
(1)紡織中上游:棉紗、棉布、人造纖維紗線、合成纖 維棉等;
(2)紡織下游:不織布、針織物、尼龍、PU合成皮其他 織物等。
4.運輸工具(17項)
(1)其他車輛:嬰兒車及其零件;
(2)自行車:自行車及其零組件。
5.其他產品(117項)
(1)化學品:無機化學品、有機化學品、沐浴乳等芳香 劑、雜項化學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樹脂酸、其他 觸媒及化學製品等;
(2)染顏料:酸性染料、其他合成有機顏料等;
(3)運動器材:其他高爾夫球設備、其他球、一般體能 設備、體操或競技比賽用物品及設備等;
(4)儀器:儀器或器具之零件;
(5)模具:擠壓模、冷壓及衝壓金屬片機器衝頭及模、 金屬用射出模或壓縮、其他橡膠或塑膠用模;
(6)金屬製品:精煉銅管、鋁板及其他鉛片、扁條及箔;
(7)橡膠:小客車、大客車、腳踏車輪胎等;
(8)玻璃:其他鉛水晶玻璃器、道路標誌、信號用玻璃 等;
(9)遊樂設備:其他遊樂場迴轉台、鞦韆台、射擊場及 其他遊樂場之娛樂設備;
(10)電子:永磁體、電視攝影機、燈泡及電子管、物鏡 、電視或電影攝影機或放映機用附加鏡頭、光學元 件、吊燈及電照明配件等;
(11)電機:防爆型馬達、其他電動機、其他交換式電源 供應器、二氧化錳乾電池、蓄電池、熔絲裝置等。
(12)雜項製品:眼鏡、手錶、保溫瓶及其他真空保溫器 皿、掃帚或刷、拉鍊之零件、牙刷、原子筆、鉛筆 及蠟筆等。
總計267項
占去年大陸出口台灣金額10.5%,約28.6億美元
資料來源:經濟部 製表:劉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