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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來了/貿易救濟機制 首要建立 / 聯合報

【聯合報╱許玉君】 2009.11.28 02:50 am

Link: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5277236.shtml

兩岸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經濟部次長梁國新昨天表示,為避免未來兩岸可能衍生的貿易摩擦,經濟部內部規劃,將建立貿易救濟執行機構,由兩岸成立專門委員會先行協調處理貿易爭端。

他承諾,為讓國內廠商安心,經濟部一定會堅持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的貿易救濟措施。

第四次江陳會將於下月廿一日舉行,會中將宣布正式啟動ECFA正式諮商。中國大陸地大物博,出口產品也五花八門,與世界各國產生的貿易糾紛也不在少數,部分民眾擔心,兩岸洽簽ECFA後,中國大陸貨品會不會長驅直入台灣,如入無人之境?

梁國新說,為使簽訂ECFA對國內產業的衝擊降至最低,經濟部將在洽簽ECFA前,積極輔導弱勢產業提升國際競爭力或是升級轉型,目前已針對十二項產業展開溝通;而在簽署ECFA時,經濟部也會堅持將WTO的貿易救濟機制,如反傾銷措施、補貼暨平衡稅措施與防衛措施等,都將爭取納入ECFA條款內。

梁國新解釋,所謂的貿易救濟措施,可概分為三種,反傾銷平衡稅措施,是針對國際間傾銷與補貼等不公平競爭行為,經調查屬實,進口國政府可課徵反傾銷稅與平衡稅,使進口品能與本國產品在平等的基礎上公平競爭。

至於防衛措施,則是針對進口品急遽增加,發生本國產業因應不及的狀況時,若本國產業舉證的確受到損害、受損產業提出調整計畫後,政府可採取提高關稅或採行數量限制等有時間性的救濟政策。

經濟部強調,不管是反傾銷措施或是防衛措施,都必須建立諮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