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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宗 - 勞思光 2015 II: 314-330

華嚴宗 - 勞思光 2015 II: 314-330

1. 請略述賢首所立華嚴宗之判教系統「五教十宗」:
a.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中,賢首云:「聖教萬差,要唯有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大乘終教;四、頓教;五、圓教。」請分別說明各自之內涵。
b. 雖同為圓教,但「法華」之教與「華嚴」之教在賢首判為「同教一乘」與「別教一乘」。試論其差別。
c. 賢首復據佛教內部各宗派理論分出十宗,「以理開宗,宗乃有十」,但十宗之中,既無包含「瑜珈唯識」學說,也無包含《法華經》,這種分判問題是否含有哲學意涵,試申論之。

2. 試論華嚴四法界觀。
a. 「法界」與「法」有何差異?
b. 何謂「法界緣起」?
c. 分別說明四法界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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