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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囍事 國家別來亂

我家有囍事 國家別來亂

分類標籤: 公共議題  外配  性別  家庭
2011-04-28 中國時報 【李丹鳳、龔尤倩】
 異國婚姻的締結,除了是兩個跨文化家庭的謀合外,因為跨越國界所碰觸到的國境控管議題,複雜的跨國結婚文件與程序,使得締結婚姻困難加重。在台灣,來自底層男女、尤其是「特定國家」的人民,則更是雪上加霜。

 來自東南亞(泰菲印緬越與柬埔寨)、奈及利亞、喀麥隆、迦納、塞內加爾、蒙古、巴基斯坦、印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斯里蘭卡、烏克蘭、白俄羅斯、烏茲別克、哈薩克等特定廿一個國家的配偶,在台灣政府的規定下,皆須經過外交部駐外館的「境外面談」,才得以辦理單身證明或母國結婚文件驗證,以申請來台依親簽證或在台結婚;結果這些跨國夫妻在「境外面談」的刁難下來回奔波!

 台灣政府自二○○五年起,畏於美國針對台灣反人口販運評比降級的壓力,外交部即針對特定國家的駐外代表處開始實施外籍配偶「境外面談」嚴格審核,除將集體面談改為個別面談,並限制每日審查數量;使我國結婚登記之外籍配偶○五年起減少六五三○人,○六年續減四二八四人。當政府以此作為防範「假結婚」及「反人口販運」的績效而洋洋得意之時,我們不禁要問:人民的婚姻締結,干國家什麼事?抑是名為防範「假結婚」,實為「控管底層人民婚配的自由」?

 一位國際婚配的台灣男人老林說,「會娶外籍的,哪一個不是老弱殘兵?難道我們這些人就沒有結婚的權利嗎?」老林總共花了一年時間、跑了八趟越南,估算共花了近六十萬新台幣。想要透過跨國婚姻以尋求人生幸福的多數底層男女,卻因為對特定國境外面談的制度,這些男女不但被迫付出高額的成本,甚至還要面對過程中的歧視與不公,以及面談政策對兩人關係的作用力。

 國家,應該成為人民婚姻的祝福者與保護者,而不是破壞者,更不應該帶頭侵犯人民締結婚姻的權利。這樣特定的面談制度,是以「嫌疑犯」放大檢視每一對男女,並複雜化跨國婚配的時間與程序,讓跨國婚配男女受到異樣眼光的對待並吃盡苦頭。許多男女為了加速辦理只好被迫送紅包,又圖利了誰?而且,這項對特定國家的特定境外面談政策,明顯違反《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承認並促進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

 再者,看看這廿一個特定國家名單,都是「經濟弱勢國家」,在台灣國際弱勢處境下,政府竟姿態傲慢,對這些國家人民的偏見與歧視「明文化」。正當全球關注國家間發展不平等的問題,口口聲聲要加入國際社會的台灣,政府竟然在規定上明文歧視,實在走了倒退路!外交部應立即取消廿一國特別面談程序的歧視名單。(作者為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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