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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

Posted by gustav 
《太上感應篇》

分類標籤: 臺灣民間信仰  道教
《太上感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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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作者不詳,中國道教善書,托稱太上老君所授,是流傳最廣的善書。
《太上感應篇》文句多取自東晉葛洪(284-343)《抱朴子》「對俗」及「微旨」兩篇,全文1277字,分總論、善行、惡行和結論4部份,共列舉22項善行,155項惡行。

歷史
《太上感應篇》最早見於宋代的文獻。南宋李石於1164年把《太上感應篇》收入他編輯的《樂善錄》中。名儒真德秀(1178-1235)曾為《太上感應篇》作序,宋理宗(1225-1264在位)在篇首御書「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八字,並協助其出版與流通。

《太上感應篇》為後人編寫善書的典範,在傳統社會幾乎無人不曉,在清代與《文昌帝君陰隲文》及《關聖帝君覺世真經》合稱「三聖經」。

《太上感應篇》在漢傳淨土宗信徒之中也非常盛行,如印光法師、淨空法師等人,都曾提倡過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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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 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兇神已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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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編印《經典直譯系列1.太上感應篇》提點全文要旨有四:
一、吉凶禍福的果報,源自於自身心念行為的善惡好壞。
二、正直仁厚、力行眾善的人,為人所敬,天地福佑。
三、居心不良、多行不義的人,受人厭惡,神明降禍。
四、只要肯悔改並且積德累功,一定可以轉禍為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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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全文:

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又有三臺北鬥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又有三屍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輒上詣天曹,言人罪過。月晦之日,竈神亦然。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其過大小,有數百事,欲求長生者,先須避之。

  是道則進,非道則退。不履邪徑,不欺暗室;積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懷幼;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宜憫人之兇,樂人之善;濟人之急,救人之危。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長。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寵若驚;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當立三百善。

  茍或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以惡為能,忍作殘害;陰賊良善,暗侮君親;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誑諸無識,謗諸同學;虛誣詐偽,攻訐宗親;剛強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當,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諂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輕蔑天民,擾亂國政;賞及非義,刑及無辜;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誅降戮服,貶正排賢;淩孤逼寡,棄法受賂;以直為曲,以曲為直;入輕為重,見殺加怒;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自罪引他,壅塞方術;訕謗聖賢,侵淩道德。

  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逞誌作威,辱人求勝;敗人苗稼,破人婚姻;茍富而驕,茍免無恥;認恩推過,嫁禍賣惡;沽買虛譽,包貯險心;挫人所長,護己所短;乘威迫脅,縱暴殺傷;無故剪裁,非禮烹宰;散棄五谷,勞擾眾生;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決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亂規模,以敗人功;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見他榮貴,願他流貶;見他富有,願他破散;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負他貨財,願他身死;幹求不遂,便生咒恨;見他失便,便說他過;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

  埋蠱厭人,用藥殺樹;恚怒師傅,抵觸父兄;強取強求,好侵好奪;擄掠致富,巧詐求遷;賞罰不平,逸樂過節;苛虐其下,恐嚇於他;怨天尤人,呵風罵雨;鬥合爭訟,妄逐朋黨;用妻妾語,違父母訓;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貪冒於財,欺罔其上;造作惡語,讒毀平人;毀人稱直,罵神稱正;棄順效逆,背親向疏;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鑒猥事。施與後悔,假借不還;分外營求,力上施設。淫欲過度,心毒貌慈;穢食餵人,左道惑眾;短尺狹度,輕秤小升;以偽雜真,采取奸利;壓良為賤,謾驀愚人;貪婪無厭,咒詛求直。

  嗜酒悖亂,骨肉忿爭;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誇,常行妒忌;無行於妻子,失禮於舅姑;輕慢先靈,違逆上命;作為無益,懷挾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愛;越井越竈,跳食跳人;損子墮胎,行多隱僻;晦臘歌舞,朔旦號怒;對北涕唾及溺,對竈吟詠及哭;又以竈火燒香,穢柴作食;夜起裸露,八節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春日燎獵,對北惡罵;無故殺龜打蛇。

  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余責,乃殃及子孫。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饑、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兇神已隨之。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兇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胡不勉而行之?



Edited 1 time(s). Last edit at 01/25/2013 11:24PM by gust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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