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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讀書小心得:法鼓文化結緣小冊《祈願、發願、還願》

一段日子前有朋友送了本法鼓文化的結緣品《祈願、發願、還願》,碰巧今日又拿來翻閱一番,有些想法就先胡亂來分享一下。

這個小冊子談的是「願」,我所關注到的部份是「發願最好是發無漏的願」,且「有願必成」。

所謂「無漏的願」,聖嚴師父解釋:「漏」是煩惱的意思,而「以有所得的態度(按,with interest)來發願,就是有漏的;以無所得的態度(按,without interest)來發願,則是無漏的。」而無漏的願,其實就是以「我身為人」這樣的一種高度發出,如書中所說「廣大菩提心的願」或者「利益眾生的願」;有漏的願,則是以「我身為我」這樣的一種高度發出。我若是我,則我看到的世界是利益的世界、有得與無得的世界,我若是人,則我看到的世界是完滿的世界、自由自在的世界,這事實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經驗,而且這兩種的差異是來自於經驗著的那個「我」處於不同的層次、不同的高度。就先假設為眾人所熟知的經驗世界是我之為我的世界,而眾人所常住層次是我之為我的高度吧,那以眾人的角度所要發出的問題就是「那什麼是另外一個高度,另外一個世界?」聖嚴師父說:「發願最好是為別人,而且不要想一定要得到什麼具體的回報,這樣在我們發願的當下,心境就能轉化,變得開朗起來。」這是以「利益眾生的願」為例的說明,當我們嘗試擬以「我身為人」的姿態去發出一個「利益眾生的願」,那個誠心誠意的當下,「我」便立刻處於一個不同於「我身為我」狀態,這是因為發那樣的願的「我」必然在促成我的意識的前在條件上也別於「我身為我」的我,必然地在意識中的我就有了一個不同的高度。而為什麼我們可以這麼做呢?因為我們是先生為人,才生為我的,所以我們不用去探問為什麼我們可以這麼作,反而可以問的是,我們為什麼不這麼做?我們不這麼做,是因為我們覺得那樣我們並沒有得到什麼?不過諷刺的是,我們一直在「得到」的當中才一直在「失去」,而我們認為得不到什麼的時候竟然不用想要去得到什麼。

先驗的知識論可以更便於理解地再闡述一次上面的東西。「我身為我」的那個「我」,是基於一個內在關係的確定,確定了一個對象以及另一個對象處於某特定關係之中,假設在正確認識的狀況下,那或許是某個概念作為一種屬性被關聯到某個物品上,例如我看見紅花我便有個意識那「花」是「紅的」,在那個意識中我明明還有其他直覺,如我看見那花、花是真的、花在開、花長在宇宙時空中等等萬千的可能性,我卻只能覺察到「花是紅的」。或許有人心動得很快,可以把很多可能性連接在一起(那感覺也挺刺激),但一直限制在「我之為我」這個前在條件中,也就是說一直透過「認識」來看我已及一切與我相關的,再怎麼entertaining 的 quick thought 總歸還是我。而基於這樣的條件所生成的慾望或價值,必然與利益相關。不過假若我們不是透過「認識」來看我,而是在「認識」當中看我,去看「認識」而不是只看到「被認識的」,則我們會覺察到那個直覺,那個包含一切可能性的直覺,那個把一切關聯起來的直覺,而不再只是察覺到某特定關聯下的直覺,在那個狀態中我們不用想去得到什麼。當我不再只是「被認識到」的我,而是「可以去認識」的我,則我便因而自由自在,我便生活出「人」的價值,而在那當中的感受是一種必然的愉悅。康德在他的道德那邊抓到一點這個境界,在他的美那邊也抓到一點這個境界;前面那個境界,比較像「利益眾生」的世界,後面那個境界,比較像「廣大菩提心」的願。



Edited 1 time(s). Last edit at 08/23/2009 10:25PM by gustav.
(編輯記錄)

你的意思是,「利益眾生的願」和「廣大菩提心的願」是不一樣的?

是不一樣,但相對於「我之為我」的立場發出的願,這兩者同是站在「我之為人、足以代表全人類」的立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