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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文化遺址保存與原保地使用》

《兼顧文化遺址保存與原保地使用》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兼顧文化遺址保存與原保地使用》
~高金素梅 2020.4.10

今天,我邀集文化部文資局、花蓮縣政府和秀林鄉及萬榮鄉的族人北上,一起商討困擾地方很久的考古遺址與原保地使用如何取得衡平的問題。

已經十幾年了,自從土地被劃設為列冊與指定遺址後,族人要使用自家的地都會處處受限於法規,早就有反彈的聲浪。劃設為遺址,聽起來似乎無關痛癢,但是秀林鄉崇德村有六百餘筆土地被納入,而且全部集中在住宅區,涵蓋半個以上的村落,這問題就不小。

經過協調,會議中達成三點具體的結論,希望成為實質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
如下:
一、建請花蓮縣政府文化局先以秀林鄉崇德村及萬榮鄉支亞干為示範點,擬定花蓮縣考古列冊遺址試掘計畫,重新評估價值。完成後再擴及指定遺址。

二、試掘計畫必須公開透明以及相關單位需與地主和村落緊密結合。若需要勞動人力,除技術性之工作外應優先聘雇當地地主和族人為原則;挖掘起出的出土文物成果需與當地村落共享。

三、試掘計畫所需相關之經費,請花蓮縣文化局擬定計畫後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

四、其他縣市相同狀況比照辦理,逐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