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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來函徵求108學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人才培育」計畫

原住民族委員會來函徵求108學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人才培育」計畫



一、目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促進「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下稱本條例)之人才培育,提升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師生對本條例理論與實務之認知,並鼓勵推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之教育與宣導工作計畫,以奠定未來發展長期專業課程之基礎,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謹就旨揭計畫執行方式,簡述如次:

(一)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08年4月19日(星期五)止。

(二)補助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大專院校。

(三)執行期程:108年9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止。

(四)補助項目及經費額度:

1. 系列講座:每學期應含公開演講3場以上,或公開演講2場以上及討論會1場,補助經費1學年最高計新台幣(以下同)50萬元,僅申請補助上學期或下學期為25萬元。

2. 密集課程:每學期辦理為期1週以上,2個月以內之課程,授課時數25小時以上,補助經費1學年最高計60萬元,僅申請補助上學期或下學期為30萬元。

3. 學分課程:每學期開設一門(含)以上課程,每門課程至少2學分,補助經費1學年最高計108萬元,僅申請補助上學期或下學期為54萬元。

(五)結案及核銷:本計畫經費分3期撥付,撥款條件及方式如下:

1. 第1期款:計畫核定後1週內,依核定金額50%掣送領據憑撥第1期款。

2. 第2期款:於109年1月3日前,檢附期中報告、108年度經費支出明細表,併同依核定金額30%領據,憑撥第2期款。

3. 第3期款: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支用明細表及各機關(單位)經費補(捐)助分攤表,併同領據核實申領第3期款,其上限為核定金額20%。



三、各校申請補助項目不以1項為限,通過件數及核定補助經費,依計畫可行性及本會年度預算彈性調整。



四、請申請單位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https://www.apc.gov.tw/)下載計畫格式;本案原住民族委員會聯絡人及電話:施先生,(02)8995-3252。





附件請見文件公告網址:https://ccweb1.ncnu.edu.tw/pubdoc/subdoclist.asp?showmaster=doc&doc_id=7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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