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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語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立委提質疑

族語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立委提質疑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8/10/29


族語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立委提質疑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族群語言、法規資訊

記者:Nabu(孫俊憲)/ Tjivuluwan(孫政賢)
地點: 台北市 全部


推廣族語學習發展,根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必須設立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9)就排審-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許多立委質疑,設置條例太過簡略,甚至沒有做到利益迴避。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9號,審查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立委高潞以用痛批,設置條例中董監事組成沒有利益迴避規定,甚至連員工職掌也寫的不清不楚,指控酬庸的嫌疑,但原民會主委強調,董監事遴選在設置條例第八條中有提到,必須由專家學者提請行政院長遴聘,而職掌也都詳細紀錄在設置條例的第六條當中。

儘管原民會主委表示,基金會職掌任務已經明訂在草案當中,但有立委表示草案制定的業務範圍,比母法語發法還簡陋,以設置條例的第六條第三項為例,就簡單一句典藏原住民族語料,和語發法第九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原住民族各族研訂原住民族語言新詞;並編纂原住民族語言詞典等說明有很大落差,再加上主管和員工配比,採一比一,以及語言教學等專業部門甚至比行政部門還少。

關於董監事遴選,最後原民會也參考立委意見,納入遴選辦法,草案29號順利送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