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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徵才

原住民族委員會徵才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徵才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相當8職等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人,得視業務需要候補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107/10/24~107/10/30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專門知能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2.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3.以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者為優先。
工作項目        
專責處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語言小組幕僚作業。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黏貼照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如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並於107年10月30日前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原轉會語言小組聘用副研究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結束止。 4.聯絡電話:(02)8995-3382。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簡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個人簡歷開放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