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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徵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徵才
最後異動時間:2017-04-28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文教福利組
一、        職稱:僱用人員或聘用人員(文教福利組原住民社工員)。
二、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性別不拘,男須役畢)。
三、        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42007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文教福利組)
四、        報酬: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報酬薪點/薪資標準計酬,並視實際符合聘用資格計算。
五、資格條件:
(一) 應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
(二) 具有原住民身分及族語能力證明。
(三) 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者為限。
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僱用人員:
1.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之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之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取得十二學分以上社
會工作學分。
3. 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二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
者。
(二) 聘用人員:
1.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二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2.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取得二十學分以上社會工作學分,具五年以上之
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者。
3.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八年以上之社會福利或行政之實務工作經驗
者。
(三) 或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六、聯絡及應徵方式:
(一)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42007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收發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僱原住民社工員(師)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1、履歷表1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請務必詳實填寫,簡要自述內容請含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
2、戶口名簿1份。
3、畢業證書。
4、結業證書。
5、研習證書。
6、修讀社工學分證明。
7、英語能測驗(英檢)合格證明。
8、族語能力證明。
9、在職證明。
(二)聯絡方式:04-22289111轉50112 高小姐。

七、面談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資格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
(二)地點:本會。
(三)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八、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會網站。
九、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訂頒原住民社工員師公開甄選作業規範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錄取人員因故未能於限期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聯絡人: 高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0112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原住民事務
發布日期:2017-04-28
點閱次數: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