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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正豪:不惜挑撥原漢關係,也要替財團護航的民進黨政府

包正豪:不惜挑撥原漢關係,也要替財團護航的民進黨政府

2017/03/15
作者: 包正豪

天下資料,劉國泰攝。

《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因為排除適用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上的私有地,而激起原住民社群的劇烈反彈。在凱達格蘭大道抗議的原住民權利運動支持者日益增多,也成功吸引媒體注意。

曾被蔡英文總統稱之為朋友的原住民音樂工作者及原住民權利運動者巴奈公開表示:「不會再被騙了!」隨著社會輿論壓力逐漸升高,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委過去「還我土地」的主張被翻出來打臉,只好神隱;黔驢技窮的民進黨政府官員,則是開始給出荒腔走板的回應。而最可恥的是,為了遂行替財團護航的意志,政務委員張景森不惜挑撥原漢關係,試圖藉由「製造」原住民族與漢人之間的衝突,來壓制原住民族最基本的權利訴求。

▋曲解法律,是刻意挑起對立

原住民族對於傳統領域的主張,當前還只是主張「知情同意權」的最低標準,根本尚未要求政府及墾殖移民將所有土地歸還給原住民族,而是打落牙齒和血吞地退讓到承認「那些當初被巧取豪奪的土地」是合法的私有土地;換言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主張,並不影響任何法律與契約的安定性,而只希望政府能夠將「知情同意權」入法,讓受影響的原住民族人朋友能夠對於在傳統領域內,對可能會嚴重影響到原住民族生存與文化傳承的開發行為,有表達意見的機會與管道。

但張景森卻說:「單憑族人歷史口傳的指認,就要限制剝奪現有土地所有權人的財產權,在政治和法律上是行不通的。」用口說無憑、限制剝奪等聳動字眼來誤導社會大眾,使其以為原住民族的要求是在顛覆既有的法律秩序與契約安定性。此其居心可怕之一。

身為政務委員,張景森應該要知道,所謂「傳統領域開發的知情同意」,並不是針對所有一切的土地使用行為,而是法有明文規定的特指範圍。但是張景森非要將法律曲解成:「台灣原住民與非原住民混居狀態十分普遍,許多傳統原住民地區的非原住民人數甚至超過原住民,而混居地區的私有地若劃入原民土地,勢必會引發非原住民族群的抗議跟對立,花東後山、桃竹苗客家山區、南投、台中、高屏地區,必然造成嚴重的民族衝突。」

可是《諮商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辦法》當中明文規定,只有11種特定開發行為,需要諮商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而這11種特定開發行為,沒有一種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到的,都是財團才有能力去做的。尤其當中根本不包括私人住宅的興建,完全沒有需取得部落同意問題。此危言聳聽行徑,難道不是試圖替財團護航而威脅一般民眾的行為嗎!

▋是不想麻煩,還是在護航財團?

張景森的挑撥,只是赤裸裸地呈現民進黨政府的虛偽,也許是基於害怕在知情同意權上面的讓步,「可能」會引起未來所有權轉移的爭議,所以釜底抽薪之計是,直接將原住民土地權利訴求撲滅於起初之際。更深層的可能理由則是為了替財團剝削原住民土地的行為護航。如張景森者流的政府官員,刻意混淆「知情同意權」和「土地所有權」,藉由散佈無知恐慌,而試圖製造原漢之間的不信任與衝突,終究希冀以群眾輿論壓力來合理化民進黨政府的護航財團行為。

這種不惜撕裂國內族群和諧,也要遂行其謀求私利的行為,竟然出自我們的政府官員,不能不說是台灣民主政治的悲哀。如果我們沉默以對,那台灣的民主政治與族群和諧將伊於胡底。

(作者為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主任。相關法規請見〈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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