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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三讀/「很抱歉,不能說謊」!核廢遷出蘭嶼提案遭綠委封殺

電業法三讀/「很抱歉,不能說謊」!核廢遷出蘭嶼提案遭綠委封殺
唐詩/台北報導 2017-01-11 23:36

立法院今天下午處理《電業法》爭議條文,時代力量、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分別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在民國110年將核廢料遷出蘭嶼,不過,在綠委人數優勢下,時力和國民黨團的提案表決最後都未獲通過。管碧玲發言時不斷向原住民抱歉,但強調不能說謊。圖/唐詩
立法院今天下午處理《電業法》爭議條文,時代力量、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分別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在民國110年將核廢料遷出蘭嶼,不過,在綠委人數優勢下,時力和國民黨團的提案表決最後都未獲通過。管碧玲發言時不斷向原住民抱歉,但強調不能說謊。圖/唐詩
立法院今天下午處理《電業法》爭議條文,時代力量、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分別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在民國110年將核廢料遷出蘭嶼,不過,在綠委人數優勢下,時力和國民黨團的提案表決最後都未獲通過,也宣告原住民藉由這次《電業法》修法讓蘭嶼核廢遷出的希望落空。

立法院今(11)日處理《電業法》保留條文,國民黨團總召,原住民籍的廖國棟、立委孔文吉等人都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將「政府應於110年以前將原住民族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清除完竣」入法。

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則是要求,政府必須要在中華民國110年以前,將貯存在台東縣蘭嶼鄉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清除完竣,並且要把原本貯存場的土地清理回復,將放射線降到背景值之後,交還給蘭嶼全體達悟(雅美)族人使用。「若違反前項規定,中華民國政府必須依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之相關規定,給予全體達悟(雅美)族人相當之國家賠償」,但朝野協商時未獲共識,傍晚院會表決處理。

而在表決前,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先說明附帶決議,要求改善蘭嶼基礎電力設施。接著,時代力量原住民籍立委高潞・以用發言表示,電業法第95條要處理的是2025非核家園,以及蘭嶼核廢料遷場,核廢放蘭嶼以35年之久,一開始假借不公義的魚罐頭理由,對於當地環境生態、居民健康,達悟族經濟文化的困難,都是過去政府不公義造成的。

下圖:立委高潞・以用表示,時代力量要求110年核廢應遷出蘭嶼,逾期必須國賠。圖/唐詩



「然而去年政府答應,說要將蘭嶼核廢料遷出,卻無法落實承諾」,她表示,因此我們時代力量提出來電業法第九十五條的版本,是要因應蘭嶼族人多年來的訴求:一、蘭嶼核廢料遷廠必須要明確的時程,二、蘭嶼核廢料遷廠必須要跟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的選址脫鉤;三、蘭嶼核廢料若沒有在期限內遷出的話,要賠償居民身心受傷的損害。

接著發言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拿著「非核家園打假球」的字板批評說,《電業法》95條原來的主題是「非核家園」,除了非核家園外應把蘭嶼貯存場遷出蘭嶼,但從初審到協商都沒有結論,「因為執政黨根本沒有決心要把非核家園做到,因為做不到」!「我們今天真的要讓台灣變成非核家園,為什麼不能答應讓蘭嶼真正變成非核的美麗小島呢」?

廖國棟說,今天這麼多同仁為蘭嶼發聲是非常好的事,但他覺得遺憾,為什麼不能讓蘭嶼變成非核廢料的一個島?希望表決時民進黨要深思,「你們真的做得到非核家園嗎?如果做得到,就應該要支持我的提案,讓蘭嶼變成沒核廢料的小島」。

身為醫師的廖國棟接著說,民國67年蘭嶼開始建核廢料貯存場,他73年到蘭嶼衛生所服務,「所以他們的痛,我非常深切體會到!深知當時是在不知情下所做的,核廢貯存場已在那跟蘭嶼人一起住了快50年。各位,快50年」!(編按:應為近40年)

他又說,民國95年通過《選址條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當時蘭嶼人非常高興,覺得有選址條例真好,現在想起來根本是虛晃一招,反而是阻止了蘭嶼遷出核廢的可能性。「哪個地方會願意接受放棄核能廢料呢?選址條例根本就是空的」。他呼籲執政黨支持蘭嶼遷出核廢。之後發言的孔文吉也要求在110年遷出蘭嶼核廢。

下圖:國民黨也提案要求110年核廢遷出蘭嶼,立委廖國棟痛批民進黨說非核家園卻「做不到」。圖/唐詩



面對時力、國民黨原住民立委訴求,接著發言的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與黃偉哲則在發言時不斷向原住民表示抱歉。

管碧玲發言時表示,原住民是台灣的主人,蘭嶼是我們美麗的國土,台灣不幸在威權時代決議走上核能之路,從此台灣人民享受了數十年的便利,卻把核廢料的幽靈,留給蘭嶼苦難的同胞,成為他們揮之不去的夢魘,所有的台灣人民都應感到抱歉。

「可是我們何其無奈!在威權的時代,人民沒有說話的能力,做成了這樣的結果,除了抱歉,還是抱歉!我們非常抱歉」!管碧玲一臉嚴肅表示,「今天我們必須投票反對這個條文,必須反對110年清除蘭嶼核廢料的條文,我們的內心也十分痛苦,可是我們可以狠心地對蘭嶼同胞說謊嗎」?

「再過五年,我們真的做得到,把所有這些低放射線的核廢料清除完畢嗎?做得到嗎?做不到的時候,我們卻把它變成了法律!這不是說謊嗎?我們要把謊言變成法律嗎?如果我們今天再對蘭嶼的同胞說謊,而且是用國家的法律對蘭嶼的同胞說謊,我們何其地忍心」?管碧玲說。

管碧玲激動表示,「我們把他們當作無知的同胞嗎?還是我們要用這件事情搞KUSO?要拿這件事情開玩笑嗎?我們十分地痛苦。可是,當我們看到這樣的提案的時候,我們有另一種痛苦,我們冒著再度羞辱蘭嶼同胞的危險,我只能說很抱歉,一再地說我們很抱歉!因此我們共同同意親民黨所提的附帶決議,蘭嶼的電力設備趕快汰舊換新!蘭嶼的核廢料趕快有一個計畫讓它入法,好好地研議來進行」。

下圖: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也說抱歉,但強調遷核廢「押定日期無法解決」。圖/唐詩

接著發言的黃偉哲表示,「今天我上來發言,心裏其實是對原住民帶著愧疚的,我們在審議(電業法)的時候,孔(文吉)委員提出提案,廖(國棟)總召提出提案,其實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應該要解決,很遺憾地時間…有人說幾十年,有人說好久了」,「不管藍的執政、綠的執政,不管有沒有做過努力,我覺得是有做過努力,但就是沒有辦法解決」。

黃偉哲說,「還有包括鄭(天財)委員,我們都不希望原住民的這樣的待遇」,當初故經濟部長趙耀東要在蘭嶼設核廢貯存場,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場,包括工作人員手套、隔離衣,「他(趙耀東)講了一句話,說:抱著這個核廢料桶,比抱著老婆安全,請問,這騙了誰」?

黃偉哲:押定日期是無法解決,也是欺騙原住民

「我們當然知道,為了台灣經濟發展,為了開發核電力,在那時候的官員做了這樣一個宣示,可是這是謊言啊!今天昔人已故,可是核廢料還在,我們都需要去解決,可是,就如同剛剛好幾位委員所說的,你押定這個日期,是沒有辦法解決的」!黃偉哲說。

他接著又表示,「今天在台灣有哪一位縣市,或地方首長,拍胸脯保證說,低階、低放射性的核廢料,可以放在我們的地方沒問題?我想是沒有人敢做這樣的承諾」。

「那可以海拋嗎?那是很嚴重違反國際海洋法的相關的法律規定,那可以放在無人島嗎?這可行性也有待評估,我們在2025年要做非核家園時候,只是保證核電廠不再運作,不再有新的核電廠產生。他說,舊的核廢料處理,還是要大家努力,包括低放射性,也包括放在核電廠區的高放射性核廢料」,而核電廠區隨著都市發展人口愈來愈密集,離住的地方愈來愈近。

黃偉哲最後強調,「我希望原住民朋友再思考,我們共同來努力,再來找,但是真的劃定這個日期,誠如剛幾位委員所說的,某種程度來講,是欺騙了原住民,我們不希望做這種欺騙」。

而在朝野立委發言後進行表決,但時力與國民黨團的修正動議分別以15票贊成、55票反對,以及15票贊成,54票反對,提案遭封殺;《電業法》第95條不出意外以55票贊成、12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民進黨團版本,「110年遷出核廢」最後未在《電業法》修正案入法。

針對提案未能過關,高潞・以用臉書發文表示遺憾,強調「但是我們並不會退縮!一定要捍衛族人的權益繼續努力」!廖國棟則說,他「已經盡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