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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陳張培倫 Tunkan Tansikian:偏離主旨的時事題──我們對原住民到底有多陌生?

【投書】陳張培倫 Tunkan Tansikian:偏離主旨的時事題──我們對原住民到底有多陌生?

2016/07/21
作者: 陳張培倫 Tunkan Tansikian

天下資料,王建棟攝。

從原住民族社會角度來看,今年大學指考涉及或提及原住民族的題目較往年為多,尤其公民與社會科還出了一道與時下原住民族權利熱門議題相關的時事題,這種現象確實令族人備感欣慰且值得鼓勵,原住民族總算沒有被習慣性地遺忘。然而可惜的是,由於該題虛擬的情境,實有誤導莘莘學子對該類議題的認識與理解之虞,出題者的美意恐怕大打折扣。

該題內容指出,某地方政府為發展觀光,決定逕行遷移被某部落視為祖靈地的傳統墓地,用以開發為公園與休憩設施,該案並獲地方議會通過。但是部落認為開發案「有違《原住民族基本法》尊重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決定展開抗議行動。最後,該題要求考生依據多元文化的積極意涵解讀該事件的本質,並列出四個選項。

該題無論就題幹或選項而言,對於熟悉原民議題與實務的人而言,恐怕會啞然失笑,甚至略帶憤怒或無奈。

首先,題幹本身所描寫事件的爭議點,與原民社會的對該類原住民族土地開發事件的認知,存在明顯的落差。先不論與部落墓地無關的開發案,以近年類似題幹所影射的卡地布以及三地門兩件遷葬案為例,在現有原住民族權利相關法令中,兩案的爭議點在於,開發單位並沒有履行《原基法》所明示類似案件應事先取得原住民族或關係部落集體同意之規定。按該法第21條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或其週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與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但是在兩案中,兩地的地方政府在沒有正式取得當地部落的同意之下,就逕行決定啟動開發案[1],進行遷葬動作,引而引發部落族人抗議行動。

但是在題幹的敘述中,出題者將該類事件的爭議點,界定為「有違《原住民族基本法》尊重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至於《原基法》第21條則被神隱了!換言之,在卡地布與三地門族人的聲明中,其訴求核心為地方政府未依據《原基法》該條款規定,在啟動開發案之前先取得各關係部落的同意,至於有違原住民族自治與否,或者根本未被提及,或者並非訴求主軸。

或許有人會反問,難道《原基法》第21條所規定事項的本質,不就是原住民族自治嗎?如此之說法並非沒有道理,在《原基法》中,除了第4條至第6條直接明定原住民族自治相關事項,其餘許多條文,其實也跟原住民族自治有關。像是第21條所指於原住民族土地上的開發行為,應取得當地部落同意,這也是原住民族或部落自治的展現。

那麼該題指出部落認為地方政府開發行為不尊重原住民族自治精神,難道有問題嗎?就教育角度而言,該題如此之設計恐怕不宜,因為這會讓學生對該類議題的認知,產生主旨偏離效應。大家別忘了,考試也是教育的一環,而在台灣,由於考試領導教學的幽魂始終飄散不去,重要考試的試題勢必成為考古題被後來的學子一再演練。因此,該題可能會在莘莘學子中造成一種認知效應,往後學生可能只記得類似事件事涉違反原住民族自治精神,但是真正的爭議點《原基法》第21條──開發案應先取得部落同意,反而可能被遺忘了。如果命題也是一種教學工具,那麼此次難得出現的原住民族議題命題,其內容反而沒能適切地引導學子對原住民族議題形成正確認知,殊為失當。

至於答案選項部分,其爭議也不小,該題要求作答者依多元文化積極意涵解讀該事件本質,除了「(C)反對遷移傳統埋葬區屬於『避鄰』行為」 一眼望之就知道不會是答案之外,其餘三選項都值得討論。

在大考中心尚未公布官方版的參考答案之前,媒體引用台北市補教協會所提供參考答案,指出該題答案為「(A)屬於多元社會公益與私利間的衝突」。此一見解一出,馬上引起原民社會波瀾。因為該選項意味著,地方政府的開發行為是公益,原住民族部落的訴求則是私利。但是無論開發行為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者該類事件中所涉及的原住民族文化權(祖靈信仰),當然是都是族群集體的公共利益而非私利,甚至為了確保這些公共利益得以實現或不被傷害,《原基法》有多項條款明文保障之。

筆者原先猜測答案是否會是「(D)源自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立法不夠周延」?但轉念一想也並不妥當。在類似爭議中,常常聽到地方政府大吐苦水,指出《原基法》本身以及有關部落集體同意權的行使機制並不明確。但實則原住民族委員會早就針對此一權利之實踐制定相關辦法,因此部落族人常會說,其實就是地方政府不尊重《原基法》既有機制。指責該法不夠周延,只是地方政府卸責之辭。換言之,類似事件形成對抗或僵局,其成因是多樣的,不一定是《原基法》本身的問題,也可能是地方政府根本就不願遵守該法相關規範。故此,若答案是(D),恐怕會誤導學子的認知,以為相關爭議都是《原基法》的問題,而沒能更全面地思考其它可能性。

所幸,大考中心最後公布的參考答案,既非(A)也非(D),而是「(B)凸顯地方議會多數統治的缺點」。不過若深入思考,會發現這個選項也高明不到那裡。一方面,就算題目本身所指情事是虛構的,但題幹對該事件的描述,與該類案件在地方政治過程中的實務運作存在一定的落差。實務上主導類似案件而會被部落抗議的對象,通常是地方政府行政部門(譬如鄉鎮市公所)而非立法部門。因此,出題者別出心裁地凸顯了地方議會的角色,此一明顯偏離類似事件實務情節主軸的命題設計,雖難說完全錯誤,但顯然有流於不問世事書生空見之虞,這種題目又如何能夠促進學生未來對於類似事件的理解呢?

依目前資訊,大考中心經過討論,最後還是循著單選題出答題原則,以(B)為標準答案。但就如前述分析,無論題題幹或選項,其實都離爭議事件之實務有相當距離,或者忽略了事件最直接的爭議點原住民族或部落的集體同意權,或者誤導了學生對地方政治處理該類事件實際過程的認知。或許精於考試的學生仍能在題目所設定的與現實有別的想像世界猜到了答案,但如此一來,這種題目又有什麼教育意義呢?又真能夠引導學子或社會大眾認識原住民族議題的本質嗎?

或許,大考中心若能重新決定,其能夠做出最有教育意義的動作,就是宣布該題送分,並藉此引導社會大眾認真且正確地認識、理解原住民族議題!

(作者為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副教授)

     

[1] 卡地布遷葬是為了將原地點開發為公園,三地門遷葬是為了進行公墓更新計畫,按法規解釋,均屬開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