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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視野:再談口述歷史與土地權

原視野:再談口述歷史與土地權

分類標籤: 原住民
原視野:再談口述歷史與土地權

2011-3-28 22:51 作

者:官大偉 10


Tsilhqot'in Nation是一個居住在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的第一民族,由6個社組成,總人口3千多人。

1989年Tsilhqot'in 民族主張:Tachelach'ed 和Trapline Territory兩個地區為其傳統領域,英屬哥倫比亞省無權將其傳統領域上之伐木權授予伐木公司,因此原先哥倫比亞省授予伐木公司的執照無效,伐木公司應停止在這兩個地區的伐木行為。

本案經過長年的調查和聽證程序,開庭的時間累計有339天,調查費用花了3千萬加幣,終於在2007年作出的判決。

在判決書中,由於法官無法判斷Tsilhqot'in民族所其主張之全部區域確為其傳統領域,因此拒絕了Tsilhqot'in民族的要求。但是法官在判決中亦指出,他接受Tsilhqot'in民族對於其中20萬公頃土地(約為全部主張土地的1/2)所提出的證據,因此支持Tsilhqot'in民族對這20萬公頃擁有傳統領域土地權利。

使得法官支持Tsilhqot'in民族應對這20萬公頃擁有傳統領域土地權利的證據的根本原因,來自於法官對於非文字資料證據的承認。

由於Tsilhqot'in傳統上為一個無文字的民族,在本案的審判過程中,Tsilhqot'in民族運用大量的口述資料在法庭上展現他們和他們的土地之關係,而包含文化人類學者、民族歷史學者、考古學者、製圖學者、歷史地理學者、民族植物學者和民族生態學者在內專家證人,亦被召喚到法庭為這些證據提出證言。

在判決書中,法官Vickers引用「皇家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報告,指出許多原住民歷史具有口述的特性,應該將口述歷史置於與文字紀錄同等地位,而且透過口述歷史的呈現,有助於提供法官脈絡性的知識。

判決書中更進一步討論了當口述歷史被呈現到法庭上作為證據時,法庭如何考量這些口述歷史被保存、傳遞的方式,以判斷其證據力,及檢驗提供口述歷史之證人之可靠性的原則。

和Van der Peet案與Delgamuukw案相比,Tsilhqot'in案的審判過程中採用了更大量來自於原住民人士的口述資料作為證據;同時,在前兩案的經驗累積下,Tsilhqot'in案提供了更細緻的程序性思考。

我國自2002年起即進行了5年期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調查,隨後並持續對於這些傳統領域調查的資料進行整理,而原民會委託進行的原住民土地相關歷史調查亦是已經累積了相當的數量,但目前唯一在法庭上引用傳統領域調查的資料以及召來專家證人的經驗,是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的案例。

未來,相信會有更多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的主張會涉及到口述歷史做為證據的效力問題,國外已發生之案例中所累積的哲學思考和實務經驗,勢必都值得我們進一步關注。(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