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巴之火:原住民族自治專論之八:實現自治,提出貢獻
2010-12-30 22:33 作者:巴蘇亞˙博伊哲努
觀察各國實施原住民族自治的實際,是奠基於政治學、社會學、文化學與生物學上的自主管理、公平正義與生態及文化多樣性的基礎之上,是有識者意欲泯滅政治或意識形態藩籬,重新思考與建構人類長遠未來永續發展的議題之一。
所以,它不僅屬於全世界原住民族的議題,還連結所有的人種或群體,如何掙脫歷史上政治或軍事、經濟的壓迫或束縛,回歸其文化本質與自主的需求,重新建立其永續發展與自我管理的組織格局,同時藉此讓原住民族對於人類全體提出積極的貢獻,這是實現民族自治的積極價值。
因此,民族自治並非原住民意欲獨善其本身,而自立於其他群體的退縮作為,而是要重新掌握本身的特質與資源,善盡其應有的責任。眾所熟知,原住民族的文化或所謂生活方式,比較親近、體貼自然與土地,大地是母親,花草樹木是親族,微風是逝去祖先的叮嚀之類的神話思維,依舊流布於其生活的作為與思想;而漢族朋友累積的文字文獻與數千年的商業思考基因,確實是建設工商文明的最大利基。
翻開過去台灣的歷史,漢民族毫不遲緩的開墾、開發,相對於原住民族的依賴土地山林,介於其中的土牛線、隘勇線的延伸,樟腦與伐木事業的發展,原、漢之間歷經的殺伐,以及後來逐漸嚴峻的自然反撲,就是這兩種力量相持的具體例證。
在這樣的強弱勢力的對抗下,原住民族逐漸失去依靠的土地,也喪失其對待土地的經驗、智慧與倫理,而代以一種自殘的回應,成為盜林、濫墾、濫伐者的幫兇,即使漁撈、狩獵與採集,都因追隨商業利潤與生計需求,失去原有的儀式與禁忌。
其實這種現象不能深責陷入台灣社會結構底層的原住民,而應深思這種惡果究竟熟令致之?過去「山地現代化」、「山地平地化」的政策已經為多元文化主義的思潮取代,針對族群自主管理、自然與土地權利的回復、民族語言與文化復興、歷史記憶脈絡的釐清、部落或民族產業的發展、部落習慣與現行法律的磨合等重要前瞻議題的規劃,以及逐步法制化的過程,都是建立足以使原住民族回歸其歷史文化本質與自主需求的步驟,這絕非獨行而遠離的抉擇,而是期待用真實的面貌和心靈面對自己,也面向週遭的群體。
原住民族部落及其相關的知識依舊存在,是民族自治教育發展的有利條件。屬於部落的語言、歷史與神話口碑、空間概念、實際生活方式等,都具體的和生活經驗連結,大地山川就是原住民族真實的學習情境,這種親臨其境的感知經驗,絕非外來族群所能體會;原住民族尊重自然與豐富多樣的習俗,所形成的文化多樣性知識,以及強調實踐操作、協調合作的教育特質,可以超越並啟發極端重視知識學習卻輕忽人格陶養與實務操作的主流教育。
社會不僅需要擅長知識學習創造的人,也需要各種不同稟賦與才能的人才;而且並非所有人都適合同樣型態的學習,所以應該提供不同的教育情境,讓所有的人都能充分發揮一己之長,在多族群文化的社會,這種設計尤屬必要。
台灣是我們共同的母親,子女們儘管長相、資質、憧憬不同,但是對於母親,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去呵護她,分工而合作。原住民族正是要以民族自治的方式,站穩自己,並對台灣整體做出貢獻。
在全球化的趨勢下,本質殖民帝國與民族主義者強調的種族優越與同化、一統的論述,已經被積極差異平等與多元、多樣性的觀點取代;人類社會期待的是不同群體依據其文化基礎提出的紛繁經驗與見解,而非特定族群依據強勢的地位獨攬的意見;因此,逐步建立彼此尊重、合作的互動平台,讓所有群體得以充分抒發其見解與需求,並由此而提出貢獻,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原住民族應積極扮演基於差異經驗與觀點而該有的角色,而非依舊停滯於被殖民的情境與心態,無法回應現實環境的波動。
部分原住民在生計壓力下,入夥於濫墾、濫伐、盜獵的勾當,那不是常態,而是原本依賴的資源不足或被掠奪流失後,鋌而走險的路子。屏東科大的研究顯示:只要建立制度,讓原住民自行管理部落傳統的獵區、漁區與採集區域,一種節制的方式就會出現,這也是自我管理的真正意涵。
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各類足以讓原住民族在不同層面足以觀照其永續發展的機制與法律,而自治、土地確保與文化傳承殆為其中的關鍵,這是國際原住民族共同的議題。
迄今能夠達成自治夙願的加拿大「第一國族」與以語言巢實現語言文化振興的紐西蘭毛利人,都是以決心、恆心,加上自主的創意與實踐,才能獲致一定的成果,也才能讓主流社會接受。過去數百年原住民族被殖民、宰制的潮流該已到達盡頭,如果原住民族能夠提出更多足以顯現其文化優質成份的例證,則尋求復興的坦途就越加接近。
(系列完,作者為文化大學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