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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分析] ECFA 讓台灣金融業發光發熱 / 台大經濟系林建甫教授</title>
        <description>【經濟日報╱林建甫】 2009.12.23 03:48 am 
 
http://www.udn.com/2009/12/23/NEWS/FINANCE/FIN1/5324258.shtml
  
有機會到上海外灘黃埔江對岸的陸家嘴，很多人一定會感慨萬分。這裡是中國最主要的金融中心，總面積共有28平方公里，約有100座摩天大廈，遍布各國的金融機構，為什麼沒有台灣的金融機構？

其實陸家嘴的金融中心，也是最近這20年的事。

1990年代以前，陸家嘴只是一片沖積沙灘形成的溼地泥沼，打漁人家為主的不毛之地。但是 1990年中國國務院宣布開發浦東，並在陸家嘴成立全中國首個國家級金融開發區。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必須在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設辦事處，陸家嘴就逐漸成了外資銀行的總部所在地。

台商1980年代進入大陸，都是以製造業為主。金融業是特許行業，沒有雙方國家的允許，不能夠在別人的土地上進行金融服務。

兩岸雖然已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台灣金融業進入大陸市場，指日可待。但是，因為我國是以已開發的身分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大陸是以開發中國家的身分進入，我們金融市場對大陸是立即開放，大陸對外國的金融業登陸，則有一堆的限制。

根據 WTO「服務貿易總協（GATS）」第16條（市場開放）與17條（國民待遇）規定，各會員的市場開放程度與保留的限制，在其服務貿易承諾表中均已確定，故若一會員要給其他會員超過承諾表的待遇程度，亦即所謂「WTO+」，須透過WTO相關規定簽訂FTA（自由貿易協定），始能符合WTO規範。換言之，MOU並非FTA，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才是FTA。要能夠讓台灣的金融業能夠取得實質的對等，必須在 ECFA 的早期收穫機制中，特別放寬「准入條件」，才能給予台灣金融業有立即的商業機會。

具體來講，我們希望爭取的內容，以銀行業來講，最重要的就是不必三年分行、兩年獲利的等待期，可以立即設分行承做人民幣業務，及與參股陸銀不受外資20%上限限制；以證券業來講，爭取獨立券商的設置，不受必須參股大陸券商最高33.3%的限制，另外要能夠承作A股的股票業務。以保險業來說，則是調降532門檻（資本額50億美元、成立30年、分行兩年），壽險業合資比可以提高到50%以上，合資對象打破單一家的限制。

當然這些內容的要求，中國有可能在談判的過程，對某些部分予以拒絕，或不能全面的實施。那我們就爭取在一些對台灣金融業特別有興趣的開發區，可以在其區域之內先試先行。例如海西、天津濱海新區，或是城市級的上海、南京、重慶、成都等來進行實作。這些都可寫入 ECFA 中。

過去因為兩岸不通，台灣金融業被綁手綁腳的，只限於在島內發展，很多企業外移後，法金的業務大量銳減，可以說是坐困愁城、一籌莫展。後來發現消費金融略有甜頭後，一窩蜂搶做消金，最後造成雙卡風暴，也重傷金融業。現在金融業在極低利差的環境下，甚至也變成艱困行業。

但是台灣金融業的實力不容小覷。優質的承銷、顧問服務、良好的產品設計，豐富的理財規劃，相信可以在大陸的金融界輕鬆占有一席之地。台灣金融業登陸後，不但可提供大陸人民更好的選擇，相互競爭下更可優化大陸的金融業。另一方面，可提供台商多元融資的管道，有利台商進一步發展。

最重要的是，大陸的利差有3到5個百分點，更可以藉此提供獲利的基礎，也可以讓台灣的經濟得到立即改善，包括降低失業率與提振消費。金融業是服務業的火車頭，可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也會拉動其他的服務業。

台灣金融業憑著同文同種的優勢及良好的服務精神，只要有機會進入大陸市場，應該可以很快打下一片江山。屆時陸家嘴的金融園區，就會出現台灣的金融機構，某些大樓也就掛上台灣的標誌，成為上海的新地標。

（作者是台大經濟系教授、台灣競爭力論壇總召集人）</description>
        <link>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9,3532,3532#msg-353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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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分析] ECFA 讓台灣金融業發光發熱 / 台大經濟系林建甫教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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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經濟日報╱林建甫】 2009.12.23 03:48 am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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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09/12/23/NEWS/FINANCE/FIN1/5324258.shtml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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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會到上海外灘黃埔江對岸的陸家嘴，很多人一定會感慨萬分。這裡是中國最主要的金融中心，總面積共有28平方公里，約有100座摩天大廈，遍布各國的金融機構，為什麼沒有台灣的金融機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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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陸家嘴的金融中心，也是最近這20年的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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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以前，陸家嘴只是一片沖積沙灘形成的溼地泥沼，打漁人家為主的不毛之地。但是 1990年中國國務院宣布開發浦東，並在陸家嘴成立全中國首個國家級金融開發區。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必須在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設辦事處，陸家嘴就逐漸成了外資銀行的總部所在地。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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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1980年代進入大陸，都是以製造業為主。金融業是特許行業，沒有雙方國家的允許，不能夠在別人的土地上進行金融服務。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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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雖然已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台灣金融業進入大陸市場，指日可待。但是，因為我國是以已開發的身分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大陸是以開發中國家的身分進入，我們金融市場對大陸是立即開放，大陸對外國的金融業登陸，則有一堆的限制。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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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WTO「服務貿易總協（GATS）」第16條（市場開放）與17條（國民待遇）規定，各會員的市場開放程度與保留的限制，在其服務貿易承諾表中均已確定，故若一會員要給其他會員超過承諾表的待遇程度，亦即所謂「WTO+」，須透過WTO相關規定簽訂FTA（自由貿易協定），始能符合WTO規範。換言之，MOU並非FTA，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才是FTA。要能夠讓台灣的金融業能夠取得實質的對等，必須在 ECFA 的早期收穫機制中，特別放寬「准入條件」，才能給予台灣金融業有立即的商業機會。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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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講，我們希望爭取的內容，以<b>銀行業</b>來講，最重要的就是不必三年分行、兩年獲利的等待期，可以立即設分行承做人民幣業務，及與參股陸銀不受外資20%上限限制；以<b>證券業</b>來講，爭取獨立券商的設置，不受必須參股大陸券商最高33.3%的限制，另外要能夠承作A股的股票業務。以<b>保險業</b>來說，則是調降532門檻（資本額50億美元、成立30年、分行兩年），壽險業合資比可以提高到50%以上，合資對象打破單一家的限制。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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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些內容的要求，中國有可能在談判的過程，對某些部分予以拒絕，或不能全面的實施。那我們就爭取在一些對台灣金融業特別有興趣的開發區，可以在其區域之內先試先行。例如海西、天津濱海新區，或是城市級的上海、南京、重慶、成都等來進行實作。這些都可寫入 ECFA 中。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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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因為兩岸不通，台灣金融業被綁手綁腳的，只限於在島內發展，很多企業外移後，法金的業務大量銳減，可以說是坐困愁城、一籌莫展。後來發現消費金融略有甜頭後，一窩蜂搶做消金，最後造成雙卡風暴，也重傷金融業。現在金融業在極低利差的環境下，甚至也變成艱困行業。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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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但是台灣金融業的實力不容小覷。</b>優質的承銷、顧問服務、良好的產品設計，豐富的理財規劃，相信可以在大陸的金融界輕鬆占有一席之地。台灣金融業登陸後，不但可提供大陸人民更好的選擇，相互競爭下更可優化大陸的金融業。另一方面，可提供台商多元融資的管道，有利台商進一步發展。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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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大陸的利差有3到5個百分點，更可以藉此提供獲利的基礎，也可以讓台灣的經濟得到立即改善，包括降低失業率與提振消費。金融業是服務業的火車頭，可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也會拉動其他的服務業。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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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融業憑著同文同種的優勢及良好的服務精神，只要有機會進入大陸市場，應該可以很快打下一片江山。屆時陸家嘴的金融園區，就會出現台灣的金融機構，某些大樓也就掛上台灣的標誌，成為上海的新地標。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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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台大經濟系教授、台灣競爭力論壇總召集人）]]></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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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category>
            <pubDate>Tue, 29 Dec 2009 01:1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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