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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EPO Forum - 勞工福利</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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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BuildDate>Fri, 13 Mar 2026 07:35:20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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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影音] 20130130有話好說：軍公教勞全面衝擊！政府保證30年不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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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iframe width="420" height="31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leSl3pN16ms"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description>
            <dc:creator>gustav</dc:creator>
            <category>勞工福利</category>
            <pubDate>Wed, 30 Jan 2013 23:47:20 +0800</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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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載] 預防過勞 8類工作 待命時間納入工時 [自由 2011-07-29]</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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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預防過勞 8類工作 待命時間納入工時<br />
作者： 郭顏慧 | 自由時報 – [<a href=http://beta.tw.news.yahoo.com/%E9%A0%90%E9%98%B2%E9%81%8E%E5%8B%9E-8%E9%A1%9E%E5%B7%A5%E4%BD%9C-%E5%BE%85%E5%91%BD%E6%99%82%E9%96%93%E7%B4%8D%E5%85%A5%E5%B7%A5%E6%99%82.html>自由 2011-07-29</a>]<br />
<br />
<br />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八類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別的工時標準，包括醫療保健業人員待命時間應納入工時計算，未來勞工局將透過密集勞動條件檢查，確保事業單位落實新勞動工時。<br />
<br />
勞工局長高寶華指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賦予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但「責任制」盛行，導致勞工過勞事件頻傳，引發社會極大關注，勞工局近來開始針對轄內歷年來提出書面審查的行業別，進行合理工時檢討。<br />
<br />
勞工局三月至七月進行工時問卷調查，並邀集勞、雇雙方代表及專家學者，召開保全業保全人員、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看護工、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工時座談，統整各方意見後，依其工作內涵、性質及屬性的不同，擬具每日工時、休假、例假及每月總出勤時數，且將待命時間（on call）納入審查標準。<br />
<br />
目前勞工局已完成新北市轄內八類行業，包括公部門首長駕駛、保全業保全人員、醫療保健服務業醫事及技術人員、社福機構看護工、旅館業鋪床工、抽水站操作人員、學校自行僱用警衛人員、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監造人員等工時審查標準。<br />
<br />
高寶華說，普遍而言，這八大職業類別勞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約八至十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工作七日須休息一日，其中醫療保健業人員待命時間（on call）須納入工時計算，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休息三十分鐘，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可以另行調配休息時間。]]></description>
            <dc:creator>adaptor</dc:creator>
            <category>勞工福利</category>
            <pubDate>Fri, 29 Jul 2011 10:03:09 +0800</pubDate>
        </item>
        <item>
            <guid>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13184,13184#msg-13184</guid>
            <title>[轉載] 拒絕窮忙 / 智庫論壇特稿 [中央日報 2011-05-13]</title>
            <link>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13184,13184#msg-13184</link>
            <description><![CDATA[「「充分就業」曾被各國政府奉為圭臬，為了達成此一目標，遭逢不景氣時，施行工作分攤制（job-sharing），鼓勵勞工先求有再求好，成為避免失業率攀升的好辦法，[u]殊不知此舉可能讓勞工落入「工作貧窮」而不自覺。因為缺乏保障，而使受僱者處於低薪、沒有福利及升遷之工作環境。[/u]」<br />
<br />
<br />
<br />
[hr]<br />
<br />
特稿/拒絕窮忙/智庫論壇/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召集人詹火生、台大博士候選人林昭禎<br />
[中央日報 2011-05-13]<br />
http://www.cdnews.biz/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0&docid=101529763<br />
<br />
工作是一種美德，且佔了人生三分之一的時間，努力在職場付出，不僅是求溫飽，也是榮耀上帝的途徑，社會學家韋伯認為這正是資本主義社會崛起的要素。曾幾何時有工作也不見得能免於貧窮，君不見五月一日躺在帝寶前訴求「反貧困」的人們。大家都是受僱者，卻同時有過活艱辛之感，可知「工作貧窮」絕不是因為懶，而是勞動權益保障尚未完全落實與所得分配不均所造成。<br />
<br />
然而諷刺的是勞動節議題，媒體關注的焦點全集中在「求職造假」風波，討論的面向從真相如何、媒體的專業度、官場馬屁文化等皆有，唯獨不見解決「工作貧窮」的策略性思考。<br />
<br />
「充分就業」曾被各國政府奉為圭臬，為了達成此一目標，遭逢不景氣時，施行工作分攤制（job-sharing），鼓勵勞工先求有再求好，成為避免失業率攀升的好辦法，殊不知此舉可能讓勞工落入「工作貧窮」而不自覺。因為缺乏保障，而使受僱者處於低薪、沒有福利及升遷之工作環境。<br />
<br />
此時如何協助從事部分工時、定期契約、派遣或電傳勞動的非典型就業勞工，儘速獲得正職人員的身份與溫飽的生活，正是國家無可迴避之責任。近日一份勞工意見調查就呈現，當前我國勞工最關心「政府如何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希望勞政主管機關優先推動的政策，以「反工作貧窮」之比例最高。<br />
<br />
2008年正當金融海嘯席捲之際，政府提出「三挺」主張，希望藉由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的方式，達到減少失業之目的，同時積極推動六大新興產業，以提供新的就業機會。對此社會大眾雖表支持，卻也提出「包容性成長」的觀點，期待融合就業與生活品質，創造新工作。<br />
<br />
根據吾人進行的研究顯示，國人認為普及式的托老、托育照顧服務是政府應及早實行的福利措施，此舉不僅可以減少職業婦女家庭、事業兩頭燒的壓力，也能協助負擔主要家務的女性安心出外工作，讓中高齡勞工多一個轉型方向，同時發展照顧產業與家庭勞務市場。<br />
<br />
再者，解決「工作貧窮」問題，除了由國家提供基本的保障外，調整工作技能也是幫助勞工跳脫「窮忙」生活的利器，因此如何鼓勵大眾終身學習，就成為了政府的新使命。吾人認為若能將「個人進修、參與職訓之費用列入所得稅扣減項目」，可以產生新的教育訓練需求，配合對職訓機構的限制鬆綁，使其能針對個人、產業特性設計「客製化」的課程，經由創造需求的方式，提供職訓產業化的環境。有研究指出此舉雖會讓政府減少數十億的稅收，卻可形成十萬個新工作。<br />
<br />
衡量一個社會的進步與否，科技固然是重要的指標，如果能將提升福祉與解決失業、貧窮等問題畢其功於一役，應該更符合經濟效益，且達到「包容性成長」之目的。期待透過國家在制度上的安排，秉持以人為本的精神，公私協力共創就業、保障勞工權益，讓我們的社會不再有「窮忙族」，人人都有像樣的工作。<br />
　]]></description>
            <dc:creator>adaptor</dc:creator>
            <category>勞工福利</category>
            <pubDate>Mon, 16 May 2011 09:24:43 +0800</pubDate>
        </item>
        <item>
            <guid>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6392,6392#msg-6392</guid>
            <title>3年經驗上班族 逾5成薪資增加 / 中央社 2010-05-26</title>
            <link>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6392,6392#msg-6392</link>
            <description><![CDATA[3年經驗上班族 逾5成薪資增加<br />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5/26 09:47"<br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6/5/26boh.html<br />
<br />
（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6日電）根據104人力銀行調查，3年經驗的上班族有52.6%目前薪資較第一份工作增加，32.3%不變、薪資凍漲，有15.2%反而還下降。<br />
<br />
104人力銀行公關經理方光瑋指出，有3年工作經驗上班族，目前工作平均月薪較第1份工作薪資上漲的約 52.6%，平均多了新台幣6220元；以從事資訊軟體系統(6726元)、人資管理 (6522元)、行銷企劃和專案管理(6474元)與財會金融 (6342元)較高。<br />
<br />
上班族薪資會上漲的原因是「換到了薪資福利較高的公司」、「跟隨公司年度調薪」和「換到了薪資水準較高的工作地」。<br />
<br />
方光瑋指出，也有11.9%上班族非常有自信的表示，「因為自己每年都達到績效目標，甚至是超越目標」，才有薪資大躍進。<br />
<br />
對於薪資凍漲或下降的上班族，方光瑋指出，除了31.1%受到景氣因素影響、很難調薪外，有 20.2%的上班族認為自己擔任的職務薪資調升可能性低，17.3%則是因為換工作、無法累積資歷。<br />
<br />
104人力銀行「職場老鳥薪資調查」於 4月21日到4月29日期間進行問卷抽樣調查，回收有效樣本2136份，在95%信心區間下誤差約為正負2.1個百分點。990526]]></description>
            <dc:creator>adaptor</dc:creator>
            <category>勞工福利</category>
            <pubDate>Thu, 27 May 2010 00:03:20 +0800</pubDate>
        </item>
        <item>
            <guid>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2540,2540#msg-2540</guid>
            <title>H1N1與勞工權益（關於職災與休假）</title>
            <link>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2540,2540#msg-2540</link>
            <description><![CDATA[納職災 勞保有給付<br />
<br />
<br />
記者吳孟庭/台北報導<br />
<br />
H1N1流行，若經判定是因公感染，也算職業災害。職業災害百百種，哪些算是職災，若遇上職業災害，該如何補償？<br />
<br />
根據勞保局規定，職業災害包括職業傷害與職業病。職災發生原因可略分為「就業場所」、「作業活動」導致，與「其他職業上原因」如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因公出差、參加活動時的意外都算是。<br />
<br />
目前我國認定的職業病共有108種，例如職業性皮膚病、氣喘、各類化學物質如鎘、鋅、鉛、汞造成的各部位疾病、二氧化碳中毒等，但「急性循環系統疾病」，包含腦血管疾病以及心臟疾病兩大類，要認定為職業性傷害，就得考慮是否有產生超出尋常的特殊壓力、時間上的認定等，有賴專業醫師客觀判斷。<br />
<br />
今年勞委會首度將職業性引起的癌症列入職業病種類表，共有21種有害或致癌物質，或致癌致定製程可能導致的18種癌症，包括皮膚癌、血癌、骨癌、肺癌、肝癌等，也首次將因為職災導致生理受傷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納入職業病。<br />
<br />
而勞委會也最新修訂，由於工作壓力造成的精神疾病日益增多，目前因工作壓力引起的精神疾病給予職業災害的國家有日本、瑞典、丹麥、加拿大(安大略省)等，台灣也於今年6 月15次修正，參考日本作法，把憂鬱症等精神疾病列入職業病範圍，並由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完成「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基準建議版」供專科醫師參考。<br />
<br />
若因職業造成災害，不管是形體上或精神上，在職災補償中，最基本的是勞保給付，可申請職災給付；第二，只要工作適用勞基法，還可向老闆要求勞基法的職災補償，注意勞基法用平均工資計算，勞保用投保薪資計算。<br />
<br />
國內勞工保險局還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補助已參加與未參加勞保者。已參加勞保職災勞工，除勞保的職災給付外，可請領職業疾病生活津貼、身體障害生活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勞工死亡家屬補助，退保後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等各項補助。<br />
<br />
未參加勞工保險勞工發生職災事故時，也能請領前述各項補助及津貼，若雇主未依勞基法規定給員工職業災害補償時，可請領殘廢或死亡補助。<br />
<br />
【2009-11-01 聯合晚報 AA4 投資生涯】<br />
<br /><div align=center>
--------------------------------------------------------------------------------------------------<br /></div>
<br />
出差感染H1N1可請公假<br />
<br />
<br />
記者吳孟庭/台北報導<br />
<br />
時序進入秋季，H1N1新流感疫情蔓延，學生有325停課標準，上班族又有哪些權益？<br />
<br />
新流感請假規定幾乎與SARS流行期間的規定相同，根據行政院勞委會公佈「H1N1新型流感期間勞工出勤及工資給付Q&A 」資料表示，勞工因公染病，例如工作出差、與有染病同仁或客戶洽公等公務 (包含搭乘交通工具)，經認定為職業災害，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企業得給予公傷病假。<br />
<br />
由於得新流感必須在家隔離，勞工不能工作時，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因給付原領工資。至於在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對於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勞工，雇主並應以原領工資，依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<br />
<br />
勞工新流感治療終止後，如經指定醫院診斷，若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補償。殘廢補償標準則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的規定。<br />
<br />
由於新流感以累計27例死亡，勞工若不幸因新流感而死亡，雇主除給與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勞工保險職業災害傷病、殘廢或死亡給付部分，雇主得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予以抵充。<br />
<br />
然而，若勞工非因公染病，勞委會也規定，勞工需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工資折半發給。<br />
<br />
若是勞工有感冒或發燒症狀，自己希望主動隔離，需要請事假，或以輪休方式進行，雇主無需給付薪資，但雇主若強迫勞工請病假，勞委會指出，勞工如可提供勞務，雇主不得強迫勞工請病假，如雇主強迫勞工請假，屬受領勞務遲延，雇主仍然應給付工資。<br />
<br />
不過目前尚未公佈一公司發現幾人得HIN1新流感，公司就要暫時停止運作進行消毒。<br />
<br />
只是SARS流行期間，勞資雙方可依勞基法規定調整工作時間，並依勞工請假規定辦理。且在勞工被隔離限制無法出勤時，雇主絕對不能視為曠職，或強迫以事假處理，但當時依民法規定，雇主可以不發給工資。<br />
<br />
【2009-11-01 聯合晚報 AA4 投資生涯】]]></description>
            <dc:creator>gustav</dc:creator>
            <category>勞工福利</category>
            <pubDate>Mon, 02 Nov 2009 01:21:28 +0800</pubDate>
        </item>
        <item>
            <guid>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1734,1734#msg-1734</guid>
            <title>苦勞網2.0改版說明</title>
            <link>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1734,1734#msg-1734</link>
            <description><![CDATA[[Source: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715]<br />
<br />
苦勞網2.0改版說明<br />
<br />
有人說，web2.0的時代到了。<br />
<br />
使用者主導，網路平台的價值，在提供好用的服務，從個人的工具，到「社會性網路」的經營；熱潮，方興未艾。而這個時候，苦勞網改版，而且，還把「2.0」掛了上去，這個十歲的「老媒體」想要幹什麼？<br />
請來參與我們的採訪<br />
<br />
苦勞網是具有「特定觀點」的媒體。觀點，直接影響取材、視角和論述方式，這麼多年以來，不具名的苦勞報導、評論，構成苦勞網首頁文章串的最重要內容；這帶來一個事實並不存在的印象：「苦勞觀點」只有一個。<br />
<br />
而從現在開始，苦勞網的自產文章要具名了，這個意思是說，苦勞網的主體，開始移轉到「一群人」的身上，而這群人彼此之間的異質性將會被看到，苦勞網記者、特約記者、實習記者的身份被標示出來，從而，這一群人，將開始擴大。<br />
<br />
我們歡迎更多的人加入苦勞網寫手的行列，這代表著，你可以從你的身邊、你所接觸的人、事、物的身上，從你自己的角度寫作，從而豐富苦勞網所碰不到的取材、視角和論述方式。然後透過共同討論的方式，將每則新聞呈現在我們的讀者眼前。<br />
<br />
但，我們對時下已經過於浮濫的「公民記者」稱呼，仍有所保留；苦勞網的這一群人，變大了，但不是無限大的；對我們來說，擴大，意味著在現有的基礎下，我們希望在保有集體性的條件下，使苦勞網成為一個更具開放性的創作空間。<br />
<br />
» 從這裡加入特約記者<br />
幫忙進行社運行動的宣傳及參與<br />
<br />
目前，苦勞網的活動訊息，仍是以email寄到苦勞網的信箱，由苦勞網的編輯人員代為張貼，所以說，這些訊息，某種意義上，仍是苦勞網「選」出來的，雖然，這些年來，這個平台表現的性格，決定了會把訊息寄過來的組織，以及會被刊登出來訊息的方向，但這並不代表著，苦勞網的「社運公佈欄（與個人發起的「公民行動」）」沒有再擴大的空間。<br />
<br />
未來，我們歡迎更多樣的訊息被集中到這個平台上來；你可以把你的組織的各種活動或各種行動、聲明，照樣寄到我們的信箱來，同時，我們也將以開放介面權限的方式，與更多團體合作，把「社運公佈欄」逐漸地開放。而個人發起為主體的「公民行動」，目前則開放一般會員直接就可以置放。<br />
<br />
» 從這裡來看公民行動如何使用<br />
新聞資訊的共同收集及分享<br />
<br />
苦勞網從來不是一個共享書籤的網站，但這裡的確是一個彙整訊息的地方，這與我們長年地進行新聞收集的工作有關，未來，我們希望透過「新聞收集器」的開放，吸納更多願意以苦勞網作為訊息集中地的朋友，一起來作新聞收集的工作。<br />
<br />
也因此，新的苦勞網，將再加強「標籤」與「使用者個人剪報」的功能，讓每一位參與苦勞網剪報的人，都可以更方便地做到資料的整理，「新聞收集」和目前流行的「書籤」不同，我們提供您置放您想收集新聞內容全文摘錄的空間，以避免媒體網站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把資料「藏」起來，無法建立有效的資料庫這樣的問題。<br />
<br />
除此之外，我們也歡迎部落格的寫手，以「部落格來搞」的形式，自己把與社運相關的內容「推」到苦勞網來，這種類似「自推書籤」的形式，讓苦勞網成為部落格圈的訊息集中平台；當然，如果你本身並沒有部落格，我們也仍歡迎用傳統的email來稿，或者我們提供介面張貼的方式，讓你可以在這裡發表你的文章。<br />
<br />
» 從這裡看新聞收集器及部落格來搞怎麼使用<br />
開放源碼<br />
<br />
苦勞網2.0的平台，是架構在Linux平台上的CMS Drupal，我們放棄了多年來自行開發的asp＋windows環境，除了我們已經無力自行管理系統維護與程式開發的工作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能夠將苦勞網的系統開發成為一個開放原始碼的環境。<br />
<br />
我們的思考是，所謂web2.0的時代，各種網路服務的開發，的確帶來使用者的便利，使網際空間的「媒體近用」成為可能；但另一方面，web2.0並未完全解決技術高度集中的問題，有些時候，甚至讓問題變得更嚴重了。<br />
<br />
特別是最近網路的併購風，使得網路服務的資本集中與技術集中的趨勢更為明顯；取代微軟邪惡帝國的，並不是如web2.0所揭櫫的「使用者至上」，而是另一個邪惡帝國，它的名字，可能叫做Google或者Yahoo!。<br />
<br />
也因此，我們把構成這一個媒體的焦點集中在「開放」上面，從內容的開放（Open Content）到源碼的開放（Open Source），我們希望從「分享」與「程序開放」的過程，能夠作為一個社會開放（Open Social）的推動者。<br />
<br />
苦勞網2.0公布後，整個改版工作也將進入到第二階段，我們有更多有趣的想像，更歡迎對開放源碼有興趣的朋友，一起來參與第二階段的改版工作。<br />
<br />
2.0？不2.0？<br />
<br />
對於苦勞網的系統來說，這一次的改版，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從簡單的html編寫、到asp程式開發，最後走向與開放源碼社群的合作，在這一點上，苦勞網是從「1.0」到「2.0」的大邁進；而從組織運作和平台的擴展來說，我們也希望它是一個在穩定中發展的「1.0」向「2.0」的漸變過程。<br />
<br />
就在我們正式邁向十週年前夕，我們很高興地在這裡向大家宣佈，不管是不是web2.0，但，苦勞網，2.0了。]]></description>
            <dc:creator>gustav</dc:creator>
            <category>勞工福利</category>
            <pubDate>Wed, 30 Sep 2009 10:13:1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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