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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載] 預防過勞 8類工作 待命時間納入工時 [自由 2011-07-29]</title>
        <description>預防過勞 8類工作 待命時間納入工時
作者： 郭顏慧 | 自由時報 – [自由 2011-07-29]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八類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別的工時標準，包括醫療保健業人員待命時間應納入工時計算，未來勞工局將透過密集勞動條件檢查，確保事業單位落實新勞動工時。

勞工局長高寶華指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賦予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但「責任制」盛行，導致勞工過勞事件頻傳，引發社會極大關注，勞工局近來開始針對轄內歷年來提出書面審查的行業別，進行合理工時檢討。

勞工局三月至七月進行工時問卷調查，並邀集勞、雇雙方代表及專家學者，召開保全業保全人員、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看護工、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工時座談，統整各方意見後，依其工作內涵、性質及屬性的不同，擬具每日工時、休假、例假及每月總出勤時數，且將待命時間（on call）納入審查標準。

目前勞工局已完成新北市轄內八類行業，包括公部門首長駕駛、保全業保全人員、醫療保健服務業醫事及技術人員、社福機構看護工、旅館業鋪床工、抽水站操作人員、學校自行僱用警衛人員、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監造人員等工時審查標準。

高寶華說，普遍而言，這八大職業類別勞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約八至十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工作七日須休息一日，其中醫療保健業人員待命時間（on call）須納入工時計算，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休息三十分鐘，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可以另行調配休息時間。</description>
        <link>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32,15231,15231#msg-1523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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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載] 預防過勞 8類工作 待命時間納入工時 [自由 2011-07-29]</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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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顏慧 | 自由時報 – [<a href=http://beta.tw.news.yahoo.com/%E9%A0%90%E9%98%B2%E9%81%8E%E5%8B%9E-8%E9%A1%9E%E5%B7%A5%E4%BD%9C-%E5%BE%85%E5%91%BD%E6%99%82%E9%96%93%E7%B4%8D%E5%85%A5%E5%B7%A5%E6%99%82.html>自由 2011-07-29</a>]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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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八類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別的工時標準，包括醫療保健業人員待命時間應納入工時計算，未來勞工局將透過密集勞動條件檢查，確保事業單位落實新勞動工時。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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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長高寶華指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賦予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但「責任制」盛行，導致勞工過勞事件頻傳，引發社會極大關注，勞工局近來開始針對轄內歷年來提出書面審查的行業別，進行合理工時檢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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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三月至七月進行工時問卷調查，並邀集勞、雇雙方代表及專家學者，召開保全業保全人員、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看護工、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工時座談，統整各方意見後，依其工作內涵、性質及屬性的不同，擬具每日工時、休假、例假及每月總出勤時數，且將待命時間（on call）納入審查標準。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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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勞工局已完成新北市轄內八類行業，包括公部門首長駕駛、保全業保全人員、醫療保健服務業醫事及技術人員、社福機構看護工、旅館業鋪床工、抽水站操作人員、學校自行僱用警衛人員、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監造人員等工時審查標準。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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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寶華說，普遍而言，這八大職業類別勞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約八至十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工作七日須休息一日，其中醫療保健業人員待命時間（on call）須納入工時計算，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休息三十分鐘，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可以另行調配休息時間。]]></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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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勞工福利</category>
            <pubDate>Fri, 29 Jul 2011 10:03:0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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