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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位原住民母親從教育看自治法</title>
        <description>一位原住民母親從教育看自治法

2011-7-25 21:53 作者：亞葉‧亞告 33 

加入書籤：   


原住民族教育法在民國87年通過，將原住民族教育分一般教育及原住民族教育，主管機關也由兩個不同單位管理。但由於教育部的本位主義仍以漢族為主，導致10多年來，都會區或在部落就學的孩子，仍是以學習漢族文化為主要的課程。

具有原住民族文化內涵的課程，僅能安排在非正式課程之外，如彈性課程、假日課程或學校及教師主自性的融入課程內傳授給學生，更或者透過計劃申請，來滿足民族教育在現有教育體制的空缺。

國民教育政策架構的七大學習領域，並沒有凸顯民族教育的重要性。而這樣的情況，特別影響到都會區原住民孩子的受教權，因為學校有權可以忽略原住民族教育。但原鄉地區，仍有許多原住民校長及教師形成民族教育策略聯盟，讓原本的各自奮鬥變成集體共識，期望在國家教育框架之下，開出一條原住民族教育自治之路。

但眾人憂心原住民族教師面臨斷層危機，不到10年，將沒有原住民籍老師可以接棒。

自治法與原住民族教育法矛盾
總統馬英九的原住民族自治政策，支持及反對說法兩極化，在原住民社會始終爭議不斷。但原住民族自治之後，原住民族的教育自治了嗎？依照目前的條文來看，原住民族自治之後，中央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原民會，而行政院原民會對於教育自治的法條解釋，卻讓筆者相當失望。

不僅不改變現有教育體制，民族自治政府要教育全面自治，還必須與地方縣市政府協商、訂定行政契約等程序。但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視需要，可設立原各級原住民族學校。

如果自治區政府依原教法就可成立原住民族學校，何需透過協商、訂定契約等方式與地方縣政府溝通？兩法怎會出現矛盾之處？這是否可下結論，自治區政府，只是虛構的政府？

筆者認為，以目前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可看到的缺失如下：

一、原住民族教育依舊沒整體政策方向及目標。

二、原住民族教育無法向下深根。

三、僅建構體制外教育機構，受惠及參與者仍有限。

四、無法保障都會原住民孩子的教育權。

88風災過後，高雄南沙魯要求在原部落成立民族學校；未來若自治法通過後，布農族自治區政府，能不能依原住民族教育法在地成立民族學校？還是依原住民族自治法，與現在相同，只能不斷跟高雄縣政府協商？

同樣是災後重建，禮納里部落裡的長榮百合學校，族人想成為民族學校並聘用部落耆老當老師，讓已經脫離原部落土地居住的孩子，不要二度成為失根的原住民族，但為何卻受限於相關教育法令？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明年元月開始實施，宜蘭縣大同鄉立托兒卻因地權無法變更，又違反建築法規，連重建硬體設施，地方縣政府都喊沒有經費，將面臨全面停托，但大同鄉的例子，不只是單一事件。

台北縣五股鄉伯特利社區學苑，由魯凱族傳道設立，專收經濟弱勢的原住民族家庭孩子，全校近80位學生，最小的還在喝奶，最大是國中生，但這個月又收到社會局罰款，因為沒有辦法依現行法規立案，過去16年來，始終遊走在法令邊緣。原住民家長經濟貧困，造成都會原住民孩子失托問題，誰可以來協助？自治後，這些都市原住民孩子的教育困境，可望解決嗎？

有錢有土地 不等於真自治
原住民族自治法只敢碰體制外的教育制度，如何滿足族人的對於教育完全自治的渴望？沒有經過沙盤推演過的自治法，如何抵抗國家對原住民族教育的主宰？此自治法，無法協助原住民族教育向下深根茁壯，並直接放棄原住民族教育完全自治的可能性，叫筆者怎麼能不憂心？

身為一個原住民母親，我希望孩子能透過學校及家庭教育，愛上自已的文化，並以我的族群為榮。因為我們可愛的孩子們，才是延續台灣原住民族的命脈啊！

筆者認為，回復傳統領域及自治區財政固然重要，但若教育主權，仍由國家主宰，沒有回歸民族本身，培育出來的原住民族孩子，仍是國家同化政策下的受害者。一個只有錢及土地的自治區政府，卻無法培育出民族所需的自治人才，能有什麼樣的未來呢？

（媒體工作者）</description>
        <link>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128,15197,15197#msg-15197</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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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位原住民母親從教育看自治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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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25 21:53 作者：亞葉‧亞告 33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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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教育法在民國87年通過，將原住民族教育分一般教育及原住民族教育，主管機關也由兩個不同單位管理。但由於教育部的本位主義仍以漢族為主，導致10多年來，都會區或在部落就學的孩子，仍是以學習漢族文化為主要的課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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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原住民族文化內涵的課程，僅能安排在非正式課程之外，如彈性課程、假日課程或學校及教師主自性的融入課程內傳授給學生，更或者透過計劃申請，來滿足民族教育在現有教育體制的空缺。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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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政策架構的七大學習領域，並沒有凸顯民族教育的重要性。而這樣的情況，特別影響到都會區原住民孩子的受教權，因為學校有權可以忽略原住民族教育。但原鄉地區，仍有許多原住民校長及教師形成民族教育策略聯盟，讓原本的各自奮鬥變成集體共識，期望在國家教育框架之下，開出一條原住民族教育自治之路。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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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眾人憂心原住民族教師面臨斷層危機，不到10年，將沒有原住民籍老師可以接棒。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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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法與原住民族教育法矛盾<br />
總統馬英九的原住民族自治政策，支持及反對說法兩極化，在原住民社會始終爭議不斷。但原住民族自治之後，原住民族的教育自治了嗎？依照目前的條文來看，原住民族自治之後，中央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原民會，而行政院原民會對於教育自治的法條解釋，卻讓筆者相當失望。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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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不改變現有教育體制，民族自治政府要教育全面自治，還必須與地方縣市政府協商、訂定行政契約等程序。但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視需要，可設立原各級原住民族學校。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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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治區政府依原教法就可成立原住民族學校，何需透過協商、訂定契約等方式與地方縣政府溝通？兩法怎會出現矛盾之處？這是否可下結論，自治區政府，只是虛構的政府？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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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以目前的原住民族自治法可看到的缺失如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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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住民族教育依舊沒整體政策方向及目標。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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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住民族教育無法向下深根。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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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僅建構體制外教育機構，受惠及參與者仍有限。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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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保障都會原住民孩子的教育權。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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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風災過後，高雄南沙魯要求在原部落成立民族學校；未來若自治法通過後，布農族自治區政府，能不能依原住民族教育法在地成立民族學校？還是依原住民族自治法，與現在相同，只能不斷跟高雄縣政府協商？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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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災後重建，禮納里部落裡的長榮百合學校，族人想成為民族學校並聘用部落耆老當老師，讓已經脫離原部落土地居住的孩子，不要二度成為失根的原住民族，但為何卻受限於相關教育法令？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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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明年元月開始實施，宜蘭縣大同鄉立托兒卻因地權無法變更，又違反建築法規，連重建硬體設施，地方縣政府都喊沒有經費，將面臨全面停托，但大同鄉的例子，不只是單一事件。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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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五股鄉伯特利社區學苑，由魯凱族傳道設立，專收經濟弱勢的原住民族家庭孩子，全校近80位學生，最小的還在喝奶，最大是國中生，但這個月又收到社會局罰款，因為沒有辦法依現行法規立案，過去16年來，始終遊走在法令邊緣。原住民家長經濟貧困，造成都會原住民孩子失托問題，誰可以來協助？自治後，這些都市原住民孩子的教育困境，可望解決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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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有土地 不等於真自治<br />
原住民族自治法只敢碰體制外的教育制度，如何滿足族人的對於教育完全自治的渴望？沒有經過沙盤推演過的自治法，如何抵抗國家對原住民族教育的主宰？此自治法，無法協助原住民族教育向下深根茁壯，並直接放棄原住民族教育完全自治的可能性，叫筆者怎麼能不憂心？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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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原住民母親，我希望孩子能透過學校及家庭教育，愛上自已的文化，並以我的族群為榮。因為我們可愛的孩子們，才是延續台灣原住民族的命脈啊！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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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回復傳統領域及自治區財政固然重要，但若教育主權，仍由國家主宰，沒有回歸民族本身，培育出來的原住民族孩子，仍是國家同化政策下的受害者。一個只有錢及土地的自治區政府，卻無法培育出民族所需的自治人才，能有什麼樣的未來呢？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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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工作者）]]></description>
            <dc:creator>cmchao</dc:creator>
            <category>原住民</category>
            <pubDate>Wed, 27 Jul 2011 08:09:4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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